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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圖片來自easyatm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原名中國國民黨全國大會,於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間,在當時廣州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禮堂舉行。大會出席代表共196人,孫中山任大會主席,胡漢民汪精衛林森李大釗謝持任主席團成員。蘇聯顧問鮑羅廷也出席此次會議。

目錄

背景

第二次護法運動後,孫中山開始考慮與共產黨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孫中山與蘇聯政府全權代表越飛上海會面,正式討論與共產黨合作。孫、越會面後曾發表《孫文越飛聯合宣言》。

同年年初,陳炯明部被擁護孫中山的、和倒戈軍聯合組成的西路討賊軍擊敗,退守東江。孫中山得以在3月回廣州。12月29日,孫中山落實接受列寧共產國際的協助重建大元帥府,共產國際派出鮑羅廷到廣州為孫中山顧問,以蘇共為模式重組中國國民黨。1924年1月,孫中山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實行聯俄容共政策,並發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在蘇聯援助下,於3月組建黃埔軍校,並以蔣中正為校長。

1924年1月20日至1月30日,毛澤東作為湖南中國國民黨地方組織之代表,出席在廣州召開之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共黨員李大釗等20餘人參加;大會由孫中山主持;通過有中國共產黨人參加起草、以反帝反封建為主要內容之宣言以及新之中國國民黨黨綱、黨章等,確定孫中山之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之三大政策;大會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國共產黨人李大釗譚平山、于樹德為委員,沈玄廬林祖涵、毛澤東、于方舟、瞿秋白韓麟符張國燾為候補委員;會議期間,毛澤東被指定為章程審查委員之一,並在會上多次發言[1]

會議

本次大會選出中央執行委員24人、以總理為主席、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7人;中央監察委員5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5人。中央執行委員會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之最高權力機關。

重要決議:

  1. 通過《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案》。
  2. 制定《中國國民黨總章》、《中國國民黨政綱》。
  3. 通過《紀律問題及海關問題案》。
  4. 通過《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組織機構

中央執行委員(24人)

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7人)

中央監察委員(5人)

鄧澤如吳稚暉李石曾張繼謝持

中央候補監察委員(共5人)

蔡元培許崇智劉震寰樊鍾秀楊庶堪

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1月31日,孫中山主持第一次會議,選出中央領導機構。2月4日,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轄下各部部長任命:

隨後,中央黨部會議又推定:

參考文獻

  1. 趙福亭、吳正裕、黃允升、蔡釗珍、田逢祿、張素華、李捷、蔣建農.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主編逄先知,副主編馮蕙、姚旭、趙福亭、吳正裕, 編. 《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3. ISBN 7-01-001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