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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經民政部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學術性群眾團體。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成立於1979年11月,現實有會員6293人,單位會員208個。第十屆理事會名譽理事長侯保榮院士、張統一院士、陳光章研究員、左禹教授。理事長王福會研究員[1],常務副理事長李曉剛教授,秘書長杜翠薇教授。

目錄

機構簡介

學會設有5個工作委員會,23個專業委員會,1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北京、上海、遼寧等15個省市均有地方腐蝕學會。

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致力於搭建學術交流平台,全國腐蝕大會、海洋腐蝕大會以及電化學腐蝕大會已經成為品牌會議,各專業委員會每年組織不同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學會主辦《中國腐蝕與防護學報》、《材料保護》等專業期刊。

學會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主辦科普期刊《腐蝕防護之友》;開展科技獎勵評選活動並在學會年會上表彰腐蝕界的傑出專家;開展相關技術培訓,每年進行防腐蝕工程師水平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科技成果水平評價工作;針對企業開展防腐蝕施工資質認證工作;為會員進行技術諮詢等技術服務。

學會重視對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培養,設立了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傑出青年學術成就獎,召開青年學術研討會,推薦表彰青年人才。

學會參加的國際組織有:國際腐蝕理事會(International Corrosion Council)、世界腐蝕組織(World Corrosion Organization)和亞太地區材料和腐蝕協會(Asian-Pacific Material & Corrosion Association)。學會與NACE-國際(美國防腐蝕工程師協會)、歐洲腐蝕聯盟等境外腐蝕組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關係。

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章程(節選)

(第十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2018 年6 月 23日 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為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英文名稱為 Chinese Society for 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縮寫為 CSCP )。

第二條 本學會是由全國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工作者和有關單位自願結成、依法登記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2]的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推動我國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力量,是我國腐蝕與防護行業的科技組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學會的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人才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資源,把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認真履行為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的職責定位,促進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反映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建議,維護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科學文化氛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建設開放型、樞紐型、平台型學會組織,真正成為黨領導下團結聯繫廣大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的社會團體,為腐蝕與防護行業提供科技類公共服務產品的社會組織,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廣大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工作者更加緊密地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創新、求實、協作、奉獻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依法依章開展工作。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五條 本學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六條 本學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的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本學會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積極開展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的國內外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受政府部門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學科發展需要,組織舉辦科技展覽,推薦先進技術。

(二)創辦本學科領域的科技期刊和科技期刊網絡。按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腐蝕與防護的專着、圖書及相關的音像製品。組織匯編科技文獻、技術性指導文件和有關學術資料。

(三)開展學科發展戰略研究,規劃學科發展藍圖,撰寫學科發展報告,為政府決策和行業發展提供服務。

(四)促進產業、教學、科研結合,努力探索產學研結合創新的新機制和新模式。

(五)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承接學科標準和規範的制定。

(六)對國家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發展和其他各項事業中有關腐蝕與防護問題進行科學論證和科技諮詢,提出政策建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或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評價和科學技術成果鑑定。

(七)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本學科領域的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項目和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

(八)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活動,傳播腐蝕與防護科學技術知識、先進生產技術和經驗。

(九)按照規定經批准,開展防腐蝕工程師(系列)等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工作。

(十)舉辦高新技術講座和研討,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一)開展科技人才評價和科技人才推薦工作。

(十二)建設腐蝕學科網絡平台。

(十三)維護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的意見與呼聲, 舉辦為腐蝕與防護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有關事業活動,為學會會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十四)及時向國家、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單位反映情況和意見,加強和腐蝕與防護領域其他科學技術團體、科技工作者及兄弟學會的聯繫,開展科技學術交流活動。

(十五)興辦其他符合學會章程、有利於腐蝕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學會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包括普通會員、外籍會員。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績,對我國友好,並願意與學會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後可吸收為外籍會員。外籍會員可優惠獲得學會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資料,可應邀參加學會在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並獲得相關的其他服務。

本章程以下規定不含外籍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學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長期從事腐蝕與防護工作的個人或單位;

(四)普通會員者應是具有中級技術職稱以上或從事本科技領域工作三年以上相當於中級技術職稱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員;

(五)單位會員者應是從事腐蝕與防護科技、工程、產品等業務,具有一定科技力量和經濟實力,積極支持學會工作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秘書處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

(三)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外籍會員入會須經業務主管單位批准;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外籍會員除外);

(二)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學會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六)以各種形式支持學會的活動。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即終止會員資格。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