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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機關駐地烏魯木齊市,現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下屬軍區,由陸軍領導機構直接領導。管轄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的軍務,下轄南疆軍區、北疆各軍分區、烏魯木齊警備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軍事部

目錄

沿革

1949年12月17日,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第一兵團領導機關為基礎,在迪化(1954年2月改稱烏魯木齊)組建新疆軍區,隸屬西北軍區建制,為二級軍區。新疆軍區領導機關由第一兵團領導機關兼。新疆軍區下轄第一兵團下屬的第二軍、第六軍,由新疆國軍起義部隊改編而成的第二十二兵團及下屬的第九軍和騎兵第七師、騎兵第八師,以及由新疆三區革命民族軍改編而成的第五軍。

1950年1月起,新疆軍區先後成立喀什軍區、迪化軍區、伊犁軍區這3個三級軍區。其中,喀什軍區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軍部兼,下轄阿克蘇軍分區、和田軍分區、莎車軍分區、焉耆軍分區;迪化軍區由第六軍軍部兼,下轄哈密軍分區;伊犁軍區由第五軍軍部兼,下轄伊寧軍分區、塔城軍分區、阿山軍分區。1950年4月,撤銷第一兵團番號。1951年11月,第二軍兼喀什軍區改稱為第二軍兼南疆軍區。1952年4月,第九軍軍部井入第二十二兵團部。1952年10月和11月,伊犁軍區、迪化軍區分別縮編成伊犁軍分區、迪化警備區。

1953年5月,新疆軍區把下屬部隊分別整編成國防部隊、生產部隊,第二軍、第五軍、第六軍各2個師以及第二十二兵團5個師等部共15萬人改編成10個農業建設師、1個工程建設師、4個建築工程獨立團;撤銷第二軍、第六軍番號,第六軍軍部調到陝西省西安市改編成西北軍區空軍司令部;迪化警備區改稱為迪化軍分區。1954年3月,迪化軍分區改稱為烏魯木齊軍分區。

1954年10月7日,根據中央軍委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電令,第二十二兵團部和新疆軍區生產管理部合併組成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各農業建設師、工程建設師、團等生產部隊全部劃歸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建制(1956年5月,該兵團脫離新疆軍區建制,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墾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撤銷第五軍番號,第五軍軍部改編為伊犁哈薩克自治區軍區(1955年1月4日改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軍區),撤銷烏魯木齊軍分區。至此,新疆軍區下轄2個軍區、11個軍分區、1個步兵師、4個騎兵團。

1955年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發布《關於全國軍區重新劃分的決定》,新疆軍區升格成大軍區,直屬中央軍委。新疆軍區下轄南疆軍區、伊犁軍區(1955年10月31日自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軍區改稱),均執行軍級權限。1960年12月,重新組建烏魯木齊軍分區。1969年12月,伊犁軍區改稱為北疆軍區(由於北疆軍區領導機關駐地伊寧距中蘇邊界僅70公里,北疆軍區在1970年4月東遷到沙灣縣城,1970年10月遷到石河子市,1971年10月遷到烏蘇),同時烏魯木齊軍分區改稱為烏魯木齊警備區。

1969年12月16日,國務院、中共中央軍委指示,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劃歸新疆軍區建制(1975年,兵團領導機構撤銷)。

1978年5月1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通知,以烏魯木齊警備區為基礎擴編組建為東疆軍區,歸屬新疆軍區建制。1979年1月1日,東疆軍區正式成立,執行軍級權限。

1979年5月1日,新疆軍區遵照中央軍委1979年4月9日電令,改稱為烏魯木齊軍區,下轄南疆軍區、北疆軍區、東疆軍區這3個軍區。1985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裁軍」開始。遵照中央軍委命令,1985年8月30日撤銷烏魯術齊軍區,烏魯術齊軍區機關縮編組建成新疆軍區,執行兵團級權限,隸屬蘭州軍區建制,由蘭州軍區一名副司令員兼任新疆軍區司令員;同時撤銷了南疆軍區、北疆軍區、東疆軍區,下屬各軍分區及野戰部隊轉隸新疆軍區直轄。1987年9月,新疆軍區重新組建了南疆軍區,執行軍級權限[1]

1992年4月30日,中央軍委下達〔1992〕第4號文件《關於印發「八五」期間軍隊體制編制精簡整編總體方案》,取消兵團級建制,新疆軍區由兵團級單位降為正軍級單位,南疆軍區降為副軍級單位。1998年10月,在第9次精簡整編中,新疆軍區級別調整為副大軍區級,南疆軍區恢復為正軍級。

2016年2月,新疆軍區轉隸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由陸軍總部直接領導[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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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