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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耕地

圖片來自newsmarket

不可耕地是指很多土地由於各種原因如過冷、過熱、過乾旱,過多岩石,過於崎嶇、、污染或者少養分而不能耕作。將不可耕地轉成可耕地往往涉及挖掘灌溉渠道、水井、輸水管、海水淡化廠、水耕、肥料、農藥、逆滲透處理器、用聚酯薄膜隔絕溫度、在沙漠中種植樹木提供遮蔭、挖掘溝渠或是土丘防風、在多雲或寒冷地區使用溫室提供線與溫度

目錄

發生原因

不可耕地上的居民往往從事進行遊牧而且時常會發生饑荒。然而不可耕地可以被轉成可耕地,增加食物生產並且減少飢荒的發生,另外因為減少食物的進口可以讓國家得自給自足和政治獨立。但是這些方法往往都相當昂貴。像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發生的黑色風暴事件的乾旱會將農地颳成沙漠。過多的積可能造成莊稼缺乏足夠的陽光來進行光合作用刀耕火種農業利用草木灰中的養分,但這需要等待幾年使養分被土壤吸收。

增長與消長

不可耕地轉化為可耕地

位於愛爾蘭西岸的亞倫群島,上因為岩石崎嶇不適合耕種,於是人們在將海裡的子和海草鋪在小島上以利耕種。另外,以色列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沙漠,如今海岸邊興建的海水淡化廠會將海水中的鹽分脫去變成可耕種、飲用和洗滌的良地。

可耕地轉化為不可耕地

熱帶雨林的開伐將可耕地變成貧瘠土地。許多地區的游耕中的刀耕火種,已經使得約10%的國土的馬達加斯加的中央高原幾近荒蕪。文明地摧毀,可耕地轉化為不可耕地有歷史可考,傳說在布匿戰爭末期,獲得勝利的羅馬人在土地上撒鹽已表示完全勝利。這個羅馬試象徵代表迦太基永遠不會復興──他們的文明已經結束,這是羅馬人對迦太基的摧毀。世界上不乏城市擴展造成原有耕地變成不可耕地:美國自1992年至2002年共有8900平方公里的土地變成都市用地,全面縮減了耕地;巴基斯坦旁遮普邦一部分農地因排水不良成為盬化沙漠。

重金屬汙染

工廠排放污染 農民直指應重罰

台灣一位郭姓農民的稻田位於彰化和美和鹿港交界,引少量地下水和洋子厝支流來灌溉,成為彰化縣環保局的抽驗對象之一。結果連同附近地段一共 40 甲的農地,都被驗出離子超標,上百位農民被歸入「強制休耕」的行列,土地得原封不動三年,復耕與否,須待往後再次抽驗才有辦法決定。但造成環境土地污染的其實是附近工廠,惡果卻要農民承擔,他們認為政府要立法,讓農地管理回歸國土計畫,強制執法,違章工廠要立即拆除,工廠排放也要達到最嚴謹的標準,一超標就重罰,公權力介入才能解決問題。[1]

政策錯導

大幅放寬分割限制 造成農地破碎化

2000 年台灣立法院修改「農發條例」,開放非農民也可以購地,並大幅放寬分割限制,此一制度的改變,對農業生態帶來重大衝擊。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陳平軒分析,以前農地若要分割,最小得以5公頃為一單位,但自 2000 年修法後,最小單位就降為0.25公頃。一塊5公頃的農地原本是不能分割的,修法後可切成20塊。以往很多小於5公頃的土地,礙於不能分割,第二代繼承後,不但得共同持分、產權複雜,要轉賣,困難重重。如今可以細切,子女就能分筆繼承,產權單純,也更好賣地了。最重要的是,每筆土地面積切小,單筆售價就愈低,連買地都變簡單了。後遺症是台灣的農地從此變得更加破碎不完整!不利於農業使用,台灣無法落實大面積經濟耕種,跟政策錯導有直接的關係。[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