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文化研究会
机构简介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Society of Food Culture,缩写为SSFC。本会系本市热心食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食品和餐饮企业家、高级厨师以及餐饮专业团体代表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会的宗旨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海内外热心食文化研究的各界人士,共同研究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为促进上海食文化和食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的现任名誉会长为裴先白、庄晓天、朱刚、范家增、何义钊、李伦新、顾问为孟仲法、何满子、厉瑶。现任会长杨卫武、副会长为张文虎、朱炳元、王淑荣、朱希祥、吕九龙、是亮、黄伯翔、蒋勤、薛理勇、项巨力、秘书长张文虎(兼)。现有团体会员23个,个人会员206名。下设秘书处,建立三个专业组:学术组、咨询服务组,宣传组。
宗旨任务
研究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按章办会,团结国内外热心食文化研究的各界人士:,共同研究和弘扬中华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优秀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为促进上海食文化和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贡献。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食文化研讨,交流,展示、培训、咨询、编辑、出版食文化系列书刊。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从事食文化的研究、交流和成果推广。
(二)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单位服务。
(三)为社会和餐饮企业提供专业方面的咨询和培训等。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食文化研讨、交流、展示、培训、咨询,编辑出版食文化系列书刊。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活动开展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的学术研究工作,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注意优良传统与现代精神相结合以及食文化与上海特点相结合,致力于促进中国先进食文化的建设,致力于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本会的专家,学者,开展了一系列研讨活动和宣传活动。研究会每年都单独或联合其他学会、协会举办学术研讨会如:“上海菜的形成和发展研讨会”、“中国名菜典故研讨会”、“提倡科学饮食弘扬饮食文化研讨会”、“展望二十一世纪食文化研讨会”、“中国酒文化研讨会”、“金秋蟹文化研讨会”、“大力发展先进食文化推进上海食文化的新发展研讨会”、“上海菜品牌及菜略研讨会”、“世博会与上海食文化的新发展研讨会”等。近年来还举办饮食保健与养生”和“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为主题的科普讲座。
根据中国食文化研究会举办98世界华人饮食科技文化交流会的要求,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组织会员撰写8篇论文,周三金副会长在大连召开的世界华人饮食科技文化交流国际研讨会上作了“试论风味特色的继承和发展”的发言。
1999年4月,应中国食文化研究会为庆祝建国50周年出版专论要求,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组织会员撰写5篇论文[2](作者有:上海食文化发展59年----汪杰,上海食文化展望二十一世纪----贺化帛,上海食文化国际交流----何义钊,孙中山对中国食文化论述研究---周三金,烹饪工业化是吃的革命一朱希祥)。
2003年1月6-8日王克会长在中国食文化研究会召开的全国省市会长会议上,作了《抓住“三个结合”促进上海食文化的新发展》的发言,介绍了几年来上海开展食文化工作的情况。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交流信息,根据饮食业,食品业发展需要,选择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专题,组织会员分别撰写“上海居民饮食结构新变化”、“杭州菜现象的思考"、“如何发展中式连锁快菜业”、“餐饮业、食品业如何坚持发扬传统特色和开拓创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中国食文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等等",这些文章主题比较鲜明,联系实际,反映了上海食文化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受到了会员欢迎。
为发挥会员作用,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更好地为会员服务,1999年8月2日创办《上海:食文化通讯》,中国食文化研究会曾多次转登《上海食文化通讯》的有关章。
2002年4月编辑出版了《上海名厨新菜》一书。刊发了35名作者制作的125只菜肴,该书的出版,为餐饮业菜肴创新,宣传上海名厨师的创新精神和贡献,提高了宾馆,饭店和厨师的知名度。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章程(节选)
(2011年11月22日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食文化研究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Society of Food Culture,缩写为SSFC。
第二条 本会系本市热心食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食品和餐饮企业家、高级厨师以及餐饮专业团体代表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海内外热心食文化研究的各界人士,共同研究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为促进上海食文化和食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州路107号3楼349室。
第二章 业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从事食文化的研究、交流和成果推广。
(二)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单位服务。
(三)为社会和餐饮企业提供专业方面的咨询和培训等。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食文化研讨、交流、展示、培训、咨询,编辑出版食文化系列书刊。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热心上海食文化的研究,具有一定专业水准人员;
(四)由本会会员1—2名介绍。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各餐饮、食品企业,文化、科研、教学和经贸单位,由该单位提出入会申请,并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三)由学会秘书处或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有优先获得本会的经济技术信息资料和其他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常务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参考文献
- ↑ 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搜狐,2021-08-02
- ↑ 论文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搜狐,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