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局
職責調整
(一)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實施保護的職責,指導和推進區內博物館建設與發展,協助查處文物[1]違法行為。
(二)承擔區域內新聞出版及版權的行政管理事項,依法執行區域內出版行政部門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及事前備案管理事項。
(三)將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職責劃歸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新聞出版、版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文化、新聞出版、版權發展規劃,對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布局進行宏觀調控,制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制改革方案。
(三)制訂實施本區文化、新聞出版、版權人才培養規劃。
(四)組織本區藝術研究與文化評論,組織、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
(五)歸口管理本區群眾文化事業、公共圖書館事業、電影事業和社會文化社團等。指導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2]和軍旅文化等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六)依法對本區文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進行管理,對文化經營項目實施行政許可審批,引導規範文化市場經營方向,指導、協調本區文化產業的發展。
(七)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實施保護,指導和推進區內博物館建設與發展,協助查處文物違法行為。
(八)組織協調相關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九)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管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參考文獻
- ↑ 文物也分三六九等,那國寶級文物屬於哪一等?看完後才恍然大悟 ,搜狐,2021-03-08
- ↑ 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意義,豆丁網,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