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形等康复项目的实施,并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的一个政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法律、法规[1]和残疾人优惠政策。
(二)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拟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
(五)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立,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六)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扶持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性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发展残疾人事业[2]。
内设机构
赣州市残联机关内设2个职能科室:
秘书科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负者本会各种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息、财务、后勤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问题工作和信访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指导全市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发放残疾人证件工作;承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业务科
组织制定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盲人按摩、低视力康复、聋儿语训、补碘宣传和医疗队的协调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形等康复项目的实施,并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下属单位
残疾人法律救助站
(一) 负责法制建设工作。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开展法律救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
(二) 负责权益保障工作。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突出问题,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处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对需要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残疾人在咨询、文书代理、调解、代理等方面给予帮助;推进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等。
(三) 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受理、交办、转送残疾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和本级残联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本级残联工作部门、下级残联信访事项的处理,关注转送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的进展情况;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残联党组、理事会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下级残联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推进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县(市、区)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部分项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收集残疾人用工信息,开展残疾人职业推介、就业指导;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帮助;核定所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劳动与保障权益。
假肢中心
为社会各类肢残人士装配假肢;为身体畸形、或身体局部病变的以及手术后康复的患者配置合适的矫形器;为残疾人、病人、老人提供轮椅、拐杖等各类用品用具;保质保量完成市残联委派的安装假肢、供应用品用具和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以良好的质量、扎实的技术、完善的服务全心全意地为全市广大残疾人做好康复服务。
赣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制定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管理,配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具展示、评估适配、辅具选配、使用指导、适应性改造等服务。
赣州市身心障碍儿童家长支援中心
以“让每一个残障人士在社区中得到康复,使其拥有正常化家庭生活”为宗旨;以“关爱残障人士,支持困难家庭,康复技术下乡扶贫,扶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为使命。为孤独症、脑瘫、智障等身心障碍儿童开展评估及康复训练,为身心障碍儿童家长开展技术指导与转移,提供心理辅导与援助;为赣州市县级城市推广家庭康复支持模式,倡导社会关注、关心、接纳和尊重身心障碍儿童,为身心障碍儿童家长树立康复信心,为其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视频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宪法和法律关于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搜狐,2021-09-02
- ↑ 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搜狐,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