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体育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蚌埠市体育局,蚌埠市体委成立于1957年。2010年3月19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蚌埠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蚌政办 〔2010〕46号),对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了主要职责,决定设置蚌埠市体育局,市体委更名为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内设办公室(体育产业科)、组织人事科、社会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场、市体育事业管理办公室三个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职工103人[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体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2],制定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研究制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和检查县(区)体育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承办全市运动会;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
五、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订运动队奖励政策;检查督促所属单位的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和教学、训练工作。
六、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
七、组织参加省和国家举办的体育竞赛,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体育教学和体育科研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训练竞赛科
1.规划全市运动项目布局,协调项目队的训练和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工作。负责直属训练单位的训练、注册、竞赛管理。
2.协调参加省、全国体育比赛,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规划组织全市体育比赛。
3.执行教练员、运动员奖励政策。审批二级运动员,指导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4.联系学校体育工作。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申报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体育科
1.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群众体育工作。
2.举办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群众体育项目比赛。
3.负责体育社团建设。指导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4.负责群众体育省、市级目标管理加快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科
1.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提升工作,协助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督办党组议定的重要事项。负责党建考核、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务工作。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配备、工资奖金、社保医保、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共青团及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扶贫、保密工作,协调信访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协助体育局党组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规范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换届选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协调局工会、共青团、青工委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文体活动。
4.完成市体育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体育产业管理科)
1.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工作。负责制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目标考核工作;督查督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负责体育文化建设、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承担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会务工作,承担全市体育局长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月度工作会议等会务工作。
2、综合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值班、联络、档案、招标、接待、双拥、计生、文明创建、创卫等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负责财务工作。编制执行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4. 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和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协调重大基建项目和引进体育产业项目。指导体育产业发展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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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蚌埠介绍 ,欣欣旅游,2008-12-10
- ↑ 2017国家对体育的政策规定 ,学习啦,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