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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
中文名称: 职工 解释: 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相关法律: 工会法、劳动法 |
职工,旧时指工人。通指我国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工作人员。[1]
法律释义
职工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1、从属性上看,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能取得"工资" ,实质就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既包括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亦属职工的范畴。
2、从范围上说,职工存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其中企业包括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等的职工。
员工与职工
含义不同
职工
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的行政或业务工作人员,职工更有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意思,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人阶级是职工的主流。
员工
多指单位中的行政和业务人员,主要存在于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也体现"雇员"这一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的雇佣合同关系,如"某某公司员工",但鲜有"某某建筑(环卫)员工"。总的说来,员工包含于职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