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被戕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知县被戕》节选于晚清政论家薛福成《庸庵笔记》[1]的上卷。
薛福成(1838~1894),字叔耘,号庸庵。江苏无锡人。出生于书香门第、官宦之家。近代散文家﹑外交家。自幼即受时代影响,广览博学,致力经世实学,不做诗赋,不习小楷,对八股尤为轻视。先以副贡入曾国藩幕,后随李鸿章办外交。历任浙江宁绍台道、湖南按察使。晚年任出使英、法、比、意四国大臣。又有《庸庵文编》、《海外文编》、《出使日记》、《浙东筹防录》诸书。事迹见《清史列传》卷五八、《薛福成年谱》[2]等。
原文
同治九年,两江总督马公被刺于金陵。是年三月初五日,先有浙江嵊县知县严君被戕之事。严君名思忠,镇江人,治嵊县颇着政声。有栉工庞姓,设铺县城,而令其子学技于新吕。
会清明节,其子由新昌回家?至中途,忽发疯疾。栉工赴乡省墓,俾一徒与疯子居铺中。夜将半,疯子忽放火自焚其屋。邻人奔救,火既灭,而疯子不见。人皆谓其怀惭白遁,末之觅也。是时,嵊县令无公廨,僦民室以居。疯子窃菜刀置之怀,径趋县令公馆。登馆后土山,坏后门以入,馆中人皆不觉,倏入县令正寝。寝室凡七间,皆有帘帷而无门户。
县令与一妾居东,县令之女年约二十,与佣媪居西。疯子先遇一媪,斫之,负伤仆地,遂趋县令卧床,遽斫之。其妾闻声呼救,复趋斫之,皆在床呻吟。疯子见床后花裙一条,遂取而自束之,复趋西室,见县令之女,斫之数十下,负重伤未死。仍入东室,斫杀县令。其女闻声匍匐往救,疯子出遇之,复被斫以死。县令与其女皆受七十余刀以死,而面目模糊,不可辨云。
疯子取印佩之,开箱取宝银一枚,复出后门而去。天既明,有豆腐店翁方开店门,忽见一人满身血污,腰束花裙,执刀来扑,店翁以门板御之,坠其印及刀于地。疯子挟银而遁,居民拾印与刀来叩县令公馆,则大门犹未启也。既知县令已死,遂报典史,先来相验,发捕役严缉凶手。疯子泅伏水中,执而汛之,若茫然不自知前事者。县令之妾,逾一日而死。置疯子于极典,然终莫解其由来也。
或曰:“严君少时,其父为山东博山县令。严君读书学官之魁星阁,阁有三层,严君居中层,其上为人迹所罕到,而严君每若见人凭栏眺望,知为狐也。阴戒其仆踪迹之,知其窟在数里外之古墓中。归而告其母曰:‘某处有狐窟,儿将召猎户歼彼丑类。‘其母先一夕梦一老人来见曰:‘吾族与郎君夙无嫌怨,两不相位,郎君居心阴狠,吾旅气数已到,恐遭毒害,然吾!公有以报之。‘其母既感是梦,乃叱止之曰:‘彼虽异物,然无害于人,何必歼之?敢若此,非吾子也。‘严君重违母教,数月末发。厌后技痒不能自己,遣其仆阴购火荮,藏之墓中,乘夜以引线发之。清晨往观,则死狐枕藉穴内。人有知其事者,以为庞疯子之案,老狐为之也。”
严君被戕之岁元旦,馆中阶石忽裂为二,血痕殷然。严君白占一课,谓县中当有逆伦重案,亟召其吏役教诫之,俾各慎厥职,而不知其身自当之也。
人物故居
无锡薛家花园是薛福成的大型官僚宅第[3],坐落于无锡市中心闹市区,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清廷特赐“钦使第”一座以褒奖其历史功绩。至今,由光绪皇帝御笔亲题的蓝底金字“钦使第”一竖匾仍悬挂在薛府将军门门额之上。
薛家花园是薛福成在出洋之前亲自筹划,亲勾草图,筹足建设经费七万二千元大洋,由其长子薛翼运(字南溟)具体负责建造,历时四年(1890-1894)。
薛家花园前四进(门厅、轿厅、正厅、后堂)均为九开间建筑。薛家花园前四进的家具陈设、楹联匾额、杂件器具的摆设均按原样复原,充分体现了晚清豪门世家的官宦文化,而转盘楼、后花园、传经楼、东花园则充分体现了晚清官僚宅第的家居文化。
它填补了我国近代建筑史上的空白,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研究价值和旅游价值,2001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家花园自从2003年元旦向广大游客开放以来,先后接纳国内外游客十多万人,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容基、李瑞环、吴官正、李长春、钱其琛、回良玉、华建敏等先后视察薛家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