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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峰
出生 (1964-08-26)1964年8月26日
臺灣臺北市
国籍 中華民國
籍贯 臺北市
教育程度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
母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王雪峰(1964年8月26日),台灣政治人物。出生於台北市。 王雪峰為黨外運動重要成員王昆和之女,早年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後轉入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就讀。王雪峰就讀大學期間曾經參與學生運動,擔任過台大學生代表聯合會副主席,並且為「大學法改革促進會」的創始人之一;王雪峰也曾經在520事件中遭到軍警攻擊與拘留。之後王雪峰前往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並取得法律碩士,之後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進行研究。

王雪峰返台後於1991年代表民主進步黨於台北市參選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並且當選;之後出任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社會運動部副主任,1995年當選第三屆立法委員,並且於1998年、2001年連任。

2002年,王雪峰與學生運動時期的夥伴王作良結婚,退出政壇。

2009年4月,有台灣媒體報導王雪峰與王作良在臺北縣新店市山區住處附近拾荒維生;當時王雪峰說,拾荒沒什麼不好,她也不介意旁人認出她,但她也希望外界幫她找工作。

2009年10月15日,王雪峰搭乘救護車前往醫院驗傷後至警察局報案,王雪峰胞弟王博昱指稱王雪峰自2007年起就已遭王作良施暴。2009年10月16日,王作良說,他們15日當天只有爭執,他並未打王雪峰,而王雪峰偶爾也會動手打他;他說,他確實曾在2007年底打過王雪峰,王雪峰有去醫院驗傷和至警察局備案,但王雪峰已經選擇原諒且決定不提告;他說,基於基督教信仰,他與王雪峰不會離婚,他也會妥善照顧健康狀況不佳的王雪峰。

新聞

盜領財產案前立委王雪峰要和解 王作良說「NO!」[1]

政壇昔日的「漂亮寶貝」、前立委王雪峰與丈夫王作良為財產鬧上法院。王雪峰指控王作良盜領侵占財產,提告要討回2581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開庭,王雪峰當庭表示盜領部分希望協調,願用660萬元和解,以節省訴訟時間,遭王作良拒絕;降至120萬元,王作良仍堅決說「NO!」雙方破局,續行準備程序,將傳喚競選總部人員作證。全案擇期再開庭。 王雪峰為黨外運動重要成員王昆和之女,曾是政壇昔日的「漂亮寶貝」,她早年前往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並取得法律碩士,之後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進行研究。返台後代表民進黨當選國大代表;之後出任民進黨中央黨部社會運動部副主任,並當選連任第三屆至第五屆的立法委員。

2002年,王雪峰與學生運動時期的夥伴王作良結婚;當年曾參與家暴法起草,婚後淡出政壇,卻傳出被家暴,引起各界關注。台灣高等法院2014判決王作良必須對自己的家暴,造成王雪峰身體與精神所受壓力和苦痛,賠償100萬元確定。

王雪峰和王作良互控官司多起。2012年,王雪峰指控王作良盜領38筆款項,其中19筆共2251萬多元、17筆共1127萬元、1筆130萬元、1筆7萬600元,另外還侵占選舉募款750萬元,扣掉部分後,提告要討回2581萬餘元。

北院今開庭,案子一拖多年,換了三位法官,王雪峰今表明願意「66大順」於盜領部分用660萬元和解。王作良指出,有意願調解,但這是家務事,現在年收入約50萬元,賠償上限100萬至200萬元,「我最近都在自我反省,她愛我又恨我,給她一點時間。」

聽聞丈夫說法,王雪峰馬上降價至200萬元,但王作良卻指價格「不合理」。王雪峰氣得大罵,「我給你一個機會,男子漢大丈夫。我可以告你洗錢防制法!」待情緒平復,她又降至120萬?王作良大聲說「NO!」法官確認無法進行調解,繼續開庭。

她接著向法官說自己發燒,吃顆普拿疼,想先結束這庭。法官則要她由訴訟代理人繼續。王作良承認有750萬元款項,但否認侵占,辯稱其中一筆500萬元是當年與妻子新婚時,拜訪國泰蔡宏圖而得,一筆200萬元是張榮發給予,另一筆50萬元則是岳父王昆和的球友集資。

王雪峰怒批「胡說八道!」750萬元是父親幫忙募款作為選舉之用,若有必要可傳喚父親作證。王作良聲請傳喚當年市議員聯合競選總部陳姓女召集人,以證明款項金流。

「我很失望!」王雪峰庭後受訪說,本案訴訟歷時已久,「對我來講是一個身心的折磨」,盼用調解的方式解決、讓王作良還局部款項就好,2500多萬都已經退讓到100多了,他都拒絕,還在法庭上說一些不實在的話,況且離婚也是他主動提出,顯見毫無悔改誠意。

視頻

【2014.01.22】王雪峰告夫家暴 二審判賠百萬 -udn tv)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