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於2010年9月30日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全國首批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構,和深圳市範圍內唯一指定從事排放權交易的專業化平台和服務性機構。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將通過提供交易場所、信息發布、諮詢策劃及其他投融資配套服務,實現信息集散、價格發現、政策引導、金融創新[1]、資源配置、規範交易等六大功能。
發展定位
緊密圍繞深圳市建設低碳試點城市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城市的兩項重要任務,以促進深圳「有質量的穩定增長,可持續的全面發展」為基本出發點,在政府的引導下,以市場化的運作,立足深港,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將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建設成為有影響力的:
- 全國排放權益交易中心。
- 低碳產業核心樞紐。
- 低碳金融創新平台。
核心業務內容
(一)交易服務
1. 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在深圳市政府與人居環境委員會的領導下,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積極推進深圳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
2. 碳排放權交易
1)總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深圳市政府以及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領導下,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積極推進深圳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2)自願減排交易
以「自願減排交易平台」為基礎,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為市場參與者提供自願減排交易服務,幫助機構和個人實現碳減排的目標,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低碳金融創新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將推出多項低碳金融創新服務,開發合同能源管理基金、碳減排投資基金和新能源汽車基金等低碳金融產品,拓寬節能減排技術投資與金融服務渠道,建設節能減排技術與資金的公共服務平台。
(三)低碳諮詢綜合服務
1. 低碳能力建設和專業培訓
為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管理者及專業人員提供低碳發展和碳交易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和專業培訓服務。關於最新的培訓課程可登陸排放權交易所官網或關注官方微信。
2.低碳發展綜合服務
為企業量身定製涵蓋企業碳足跡、產品碳標籤、碳排放戰略管理、碳抵消服務、碳中和行動以及碳資產開發和管理等多元化的解決方案。
會員體系
(一) 交易類會員
交易類會員即在交易所內從事各類排放權產品交易和投資的機構或自然人。
交易類會員分為經紀會員、機構會員、自然人會員和公益會員。
交易所實行經紀會員席位限額,2013-2015 年只設立十個經紀會員席位,額滿後交易所不再受理經紀會員入會申請,經紀會員將接受每年一次的指標考核,未實現指標考核目標的會員將被淘汰。具體指標考核體系標準另行制定。
(二) 服務類會員
服務類會員即為排放權交易市場各參與主體提供各類專業服務的機構。
1. 諮詢服務會員
諮詢服務會員是指取得交易所服務類會員資格後,依託交易所平台為企業提供低碳與碳交易相關諮詢服務的機構。
2. 金融服務會員
金融服務會員是指取得交易所服務類會員資格後,依託交易所平台為企業提供低碳金融服務的機構。
3. 技術服務會員
技術服務會員是指取得交易所服務類會員資格後,依託交易所平台為企業提供低碳技術服務的機構。
參考文獻
- ↑ 正確認識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的關係 ,搜狐,2023-01-30
- ↑ 【每日一學】什麼是黨的地方委員會?它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 ,搜狐,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