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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师或水军,是对汉字文化圈古代水上军事部队的称呼;传统水师在政府编制、军事作用上,等于现代海军。
中国水师
中国水军史
一般来说,中国在郑和下西洋前后,已有相当规模。中间虽有一段时间裁撤舰队,但实力颇强。16世纪末,仍犹在世界强权列中。17世纪之后,清朝锁国政策之下,水师实力锐减。
1874年日本派兵登陆台湾,清政府[1] 决定重整水师力量,建设新式海军。将其水师分为三洋:北洋水师负责山东及以北之黄海、南洋水师负责山东以南及长江以外之东海,福建及两广等水师负责福建及南海。而以北洋水师而言,官制由上而下分为提督、总兵(分左、右翼)、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而舰长称为管带。
台湾水师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领有台湾之后,于台湾设郡县统治,并于福建等地调集绿营军队协防台湾,初期设置水陆营十营,以万人更替,24 三年轮班任,谓之班兵。25 然因,清廷蠲豁台湾各种税赋三年,故此时期的台湾绿营兵,三年内的薪俸皆由朝廷支付。26 台湾绿营的出现,比其他地区晚了四十年(1644–1684)。27清代的水师依军政系统分八旗水师与绿营水师,八旗水师主要以维护驻地安全,巡防为辅,不分内河及外海,如广州水师、福州水师即为 八旗水师;绿营水师因统筹直省水师营务,部分地区分内河水师、长江水师及外海水师。内河水师、长江水师、外海水师的编制相同,但战船型式则不同。清代设有绿营外海水师之处,北起辽东,南至琼州,及周边沿海岛屿皆设置之。台湾因腹地较大,四周环海,故设有水师及陆师。清代绿营水师与八旗水师在功能上与编制上完全不同,它们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多对话与合作机会,在军事的防卫上更是各司其事,甚为可惜。八旗水师在各种战事的参与方面,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台湾水师镇由福建陆路提督及福建水师提督28管辖。福建水师提督设置于康熙元年(1662)、康熙七年裁撤、康熙十六年复设。水师提督驻同安县厦门,管辖本标中、左、右、前、后五营,康熙二十三年(1684)之后管辖金门、海坛、台湾、南澳、福宁五镇,仍听闽浙总督节制。29 福建水师提督虽控有五镇,但其中只有三镇为水师镇,福宁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左营因属水师亦节制之,铜山水师营、湄州水师营由其兼辖。30 提标辖下设参将,中营游击 4 人,左营驻石码镇,右营驻厦门,前营驻后崎尾,后营驻内校场;守备 5 人,一驻本营,四分防浯屿、霞溪、厦门港、局口各汛;千总 10 人,9 驻本营,一防海门汛;把总 20 人,17 驻本营,三驻高崎、海浒、三叉河各汛;经制外委 30 人、额外外委 20 人。31 福建水师提督,是清朝设置水师提督存续时间最长者,与浙江水师提督于康熙元年同时设立。但其重要性凌驾于浙江水师提督以及广东水师提督之上。乾隆朝以前,施琅家族以及黄梧家族在水师提督任上,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施琅与其子施世骠共担任 3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