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列傳·卷三十八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唐書·列傳·卷三十八出自《新唐書》,此書是北宋時期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新唐書》前後修史歷經17年,於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1]
原文
唐張徐
唐臨,字本德,京兆長安人。周內史瑾之孫。其先自北海內徙。武德初,隱太 子討王世充,臨以策進說,太子引直典書坊,授右衛率府鎧曹參軍。太子廢,出為 萬泉丞。有輕囚久系,方春,農事興,臨說令可且出囚,使就畎畝。不許。臨曰: 「有所疑,丞執其罪。」令移疾,臨悉縱歸,與之約,囚如期還。
再遷侍御史。大夫韋挺責著位不肅,明日,挺越次與江夏王道宗語,臨進曰: 「王亂班。」道宗曰:「與大夫語,何至爾!」臨曰:「大夫亦亂班。」挺失色, 眾皆悚伏。俄持節按獄交州,出冤系三千人。累遷大理卿。高宗嘗錄囚,臨占對無 不盡,帝喜曰:「為國之要在用法,刻則人殘,寬則失有罪,惟是折中,以稱朕意。」 它日復訊,余司斷者輒紛訴不已,獨臨所訊無一言。帝問故,答曰:「唐卿斷囚不 冤,所以絕意。」帝嘆曰:「為獄者固當若是。」乃自述其考曰「形如死灰,心若 鐵石」雲。
永徽元年,拜御史大夫。蕭齡之嘗任廣州都督,受賕當死,詔群臣議,請論如 法,詔戮於朝堂。臨建言:「群臣不知天子所以議之之意。在律有八。王族戮於隱, 議親也;刑不上大夫,議貴也。今齡之貪贓狼扈,死有餘咎。陛下以異於它囚,故 議之有司,又令入死,非堯、舜所以用刑者,不可為後世法。」帝然之。齡之,齊 高帝五世孫,由是免死。
臨累遷吏部尚書。初,來濟謫台州,李義府謫普州,臨奏許禕為江南巡察使, 張倫劍南巡察使。禕與濟善,而倫與義府有隙。武后常右義府,察知之,謂臨遣所 私督其過,坐免官。起為潮州刺史,卒,年六十。
臨儉薄寡慾,不好治第宅。性旁通,專務掩人過。見妻子,必正衣冠。
兄皎,武德初,為秦王府記室,從王征討,掌書檄。貞觀中,官吏部侍郎。先 是,選集四時補擬,不為限。皎請以冬初集,盡季春止,後遂為法。終益州長史, 贈太常卿。
子之奇,給事中。坐章懷太子屬徙邊。後除括蒼令,與徐敬業起兵,誅。
臨孫紹紹,神龍時為太常博士。遷左台侍御史、度支員外郎,常兼博士。韋庶 人請妃、公主、命婦以上葬給鼓吹,詔可。紹曰:「鼓吹本軍容,黃帝戰涿鹿,以 為警衛,故曲有《靈夔吼》、《鵰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惟功臣 詔葬,得兼用之。男子有四方功,所以加寵。雖郊祀天地,不參設,容得接閨閫哉? 在令,五品官昏葬,無給鼓吹者,唯京官五品則假四品,蓋班秩在夫若子。請置前 詔,用舊典。」不省。
中宗始郊,國子祭酒祝欽明等知韋後能制天子,欲迎諂之,即奏以皇后亞獻, 安樂公主終獻,又四時及列帝誕日,遣使者詣陵如事生。紹以為非禮,引正誼固爭。 帝又詔武氏陵及諸武墓皆置守戶,紹謂:「昊、順二陵守戶五百,與昭陵同。在令, 先世帝王陵戶二十,今雖崇奉外家,宜准附常典。又親王墓戶十,梁、魯乃追贈, 不可逾真王。褒德衛卒,至逾宗廟,不可明甚,請罷之。」又言:「比群臣務厚葬, 以俑人象驂眩耀相矜,下逮眾庶,流宕成俗。願按令切敕裁損,凡明器不許列衢路, 惟陳墓所。昏家盛設障車,擁道為戲樂,邀貨捐貲動萬計,甚傷化紊禮,不可示天 下。」事雖不從,議者美嘆。
睿宗即位,數言政損益,再遷給事中,兼太常少卿。先天二年,玄宗講武驪山, 紹以典儀坐失軍容,當斬。帝怒甚,執纛下,左右猶冀少貸,金吾將軍李邈遽傳詔 斬之。時深咎邈,帝亦悔,俄詔罷邈官,擯死於家。
張文瓘,字稚圭,貝州武城人。隋大業末,徙家魏州之昌樂。幼孤,事母、兄 以孝友聞。貞觀初,第明經,補并州參軍。時李勣為長史,嘗嘆曰:「稚圭,今之 管、蕭,吾所不及。」勣入朝,文瓘與屬僚二人皆餞,勣贈二人以佩刀、玉帶,而 不及文瓘。文瓘以疑請,勣曰:「子無為嫌。若某,■豫少決,故贈以刀,欲其果 於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因極 推引。再遷水部員外郎。時兄文琮為戶部侍郎,於制,兄弟不並台閣,出為雲陽令。 累授東西台舍人,參知政事。乾封二年,遷東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遂與勣同為 宰相。俄知左史事。
時高宗造蓬萊、上陽、合璧等宮,復征討四夷,京師養廄馬萬匹,帑瓘浸虛。 文瓘諫曰:「王者養民,逸則富以康,勞則怨以叛。秦、漢廣事四夷,造宮室,至 二世土崩,武帝末年戶口減半。夫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人罔常懷,懷於有仁。 臣願撫之,無使勞而生怨。隋監未遠,不可不察。」帝善其言,賜繒錦百段,為減 廄馬數千。
改黃門侍郎,兼太子右庶子,又兼大理卿。不旬日,斷疑獄四百,抵罪者無怨 言。嘗有小疾,囚相與齋禱,願亟視事。時以執法平恕方戴胄。後拜侍中,兼太子 賓客。諸囚聞其遷,皆垂泣,其得人心如此。性嚴正,未嘗回容,諸司奏議,悉心 糾駁,故帝委之。或時移疾,他宰相奏事,帝必問與文瓘議未。若不者,曰:「往 共籌之。」或曰:「已議。」即皆報可。
新羅叛,帝將出兵討之。時文瓘病臥家,自力請見,曰:「吐蕃盜邊,兵屯境 未解,新羅復叛,議者欲出師,二虜俱事,臣恐人不堪弊,請息兵修德,以懷異俗。」 詔可。
初,同列以堂饌豐余,欲少損。文瓘曰:「此天子所以重樞務、待賢才也,吾 等若不任職,當自引避,不宜節減,以自取名。」眾乃止。卒,年七十三,贈幽州 都督,諡曰懿。以嘗事孝敬皇帝,詔陪葬恭陵。
四子:潛,為魏州刺史;沛,同州刺史;洽,衛尉卿;涉,殿中監。父子皆至 三品,時謂「萬石張家」。韋溫誅,涉為亂兵所殺。
文琮,好自寫書,筆不釋手。子弟諫止,曰:「吾好此,不為倦。」貞觀中, 為治書侍御史,遷亳州刺史。永徽初,獻《文皇帝頌》,優制褒美,拜戶部侍郎。 坐房遺愛從母弟,出為建州刺史。州尚淫祀,不立社稷,文琮下教曰:「春秋二社 本於農,今此州廢不立,尚何觀?比歲田畝卒荒,或未之思乎!神在於敬,可以致 福。」於是始建祀場,民悅從之。卒於官。
子錫,久視初,為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代其甥李嶠為宰相。請還廬 陵王,不為張易之所右。與鄭杲俱知選,坐泄禁中語,又賕謝鉅萬,時蘇味道亦坐 事,同被訊,系鳳閣,俄徙司刑三品院。錫按轡專道,神氣不懾,日膳豐鮮,無損 貶。味道徒步赴逮,席地菜食。武后聞之,釋味道,將斬錫,既而流循州。神龍中, 累遷工部尚書,兼修國史,東都留守。韋後臨朝,詔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為 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公,卒。
文琮從父弟文收,終太子率更令。善音律,著《新樂書》十餘篇。
徐有功,名弘敏,避孝敬皇帝諱,以字行,國子博士文遠孫也。舉明經,累補 蒲州司法參軍,襲封東莞縣男。為政仁,不忍杖罰,民服其恩,更相約曰:「犯徐 參軍杖者,必斥之。」訖代不辱一人。累遷司刑丞。時武后僭位,畏唐大臣謀己。 於是周興、來俊臣、丘神績、王弘義等揣識後指,置總監牧院諸獄,捕將相,俾相 鈎逮,掩搦護送,楚掠凝慘。又污引天下豪亻桀,馳使者即按,一切以反論。吏爭 以周內窮詆相高,後輒勸以官賞,於是以急變相告言者無虛日。朝野震恐,莫敢正 言,獨有功數犯顏爭枉直,後厲語折抑,有功爭益牢。時博州刺史琅邪王沖,責息 錢於貴鄉,遣家奴督斂,與尉顏餘慶相聞知,奴自市弓矢還。會沖坐逆誅,魏州人 告餘慶豫沖謀,後令俊臣鞫治,以反狀聞。有司議:「餘慶更永昌赦,法當流。」 侍御史魏元忠謂:「餘慶為沖督償、通書,合謀明甚,非曰支黨,請殊死,籍其家。」 詔可。有功曰:「永昌赦令:『與虺貞同惡,魁首已伏誅,支黨未發者原之。』 《書》曰:『殲厥渠魁』,律以『造意為首』,尋赦已伏語,則魁首無遺。餘慶赦 後被言,是謂支黨。今以支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復罪,不如勿赦;生而復殺, 不如勿生。竊謂朝廷不當爾。」後怒曰:「何謂魁首?」答曰:「魁者,大帥;首 者,元謀。」後曰:「餘慶安得不為魁首?」答曰:「若魁首者,虺貞是已。既已 伏誅,餘慶今方論罪,非支黨何?」後意解,乃曰:「公更思之。」遂免死。當此 時,左右及衛仗在廷陛者數百人,皆縮項不敢息,而有功氣定言詳,闉然不橈。
有韓紀孝者,受徐敬業偽官,前已物故,推事使顧仲琰籍其家,詔已報可。有 功追議曰:「律,謀反者斬。身亡即無斬法,無斬法則不得相緣。所緣之人亡,則 所因之罪減。」詔從之,皆以更赦免,如此獲宥者數十百姓。
累轉秋官郎中。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誣當死,後謂宰相 曰:「古人以殺止殺,我今以恩止殺,就群公丐知古等,賜以再生,可乎?」俊臣、 張知默固請如法,後不許。俊臣獨引行本更驗前罪。有功奏曰:「俊臣違陛下再生 之賜,不可以示信。」於是悉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為人誣構,有功爭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劾之曰:「漢法, 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在古,析言破律者殺。有功故出反囚,罪當誅,請按 之。」後不許,猶坐史官。
俄起為左肅政台侍御史,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廚者,勢固自然。陛 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後固授之。天下聞有功復進,洒然相 賀。時有詔:「公坐流、私坐徒以上會赦免,逾百日不首者,復論。」有功奏曰: 「陛下寬殊死罪,已發者原之,是通改過之心、自新之路。故律,告赦前事,以其 罪坐之。若無告言,所犯終不自發;如告言赦前事,則與律乖。今赦前之罪,不自 言者,還以法論,即恩雖布天下,而一罪不能貸,臣竊為陛下不取。」後更詔五品 以上議可。
又上疏曰:「天下員有定,比選者日多,選曹諉囑公行,囂謗滿路。唐季人多 逆節,鞫訊結斷,刑慘獄嚴,革命歲久,其流弗改。事表生情,法外構理,而刻薄 吏驅扇成奸。雖朝堂進表,列匭內牒,叫閽弗聽,叩鼓弗聞,使申其冤,正增其枉。 誠令天官銓注有所不平、法司推斷舞法深詆、三司理匭受所上章擁塞不白者皆許臣 按驗劾發,奪祿貶勞,不越月逾時,可致刑措。」後納之。
竇孝諶妻龐為其奴怖以妖祟,教為夜解,因告以厭詛。給事中薛季昶鞫之,龐 當死。子希瑊訟冤,有功明其枉。季昶劾有功黨惡逆,當棄市。有功方視事,令史 泣以告。有功曰:「豈吾獨死,而諸人長不死邪?」安步去。後召詰曰:「公比斷 獄多失出,何耶?」對曰:「失出,臣小過;好生,陛下大德。」後默然。龐得減 死,有功免為民。
起拜左司郎中,轉司刑少卿。與皇甫文備同按獄,誣有功縱逆黨。久之,文備 坐事下獄,有功出之。或曰:「彼嘗陷君於死,今生之,何也?」對曰:「爾所言 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嘗謂所親曰:「大理,人命所系,不可阿旨詭辭,以求苟免。」故有功為獄, 常持平守正,以執據冤罔,凡三坐大辟,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後以此 重之。所全活甚眾,酷吏為少衰,然疾之如仇矣。改司僕少卿。卒,年六十八,贈 司刑卿。中宗即位,加贈越州都督,遣使就第弔祭,賜物百段,授一子官。開元初, 竇希瑊等請以己官讓有功子惀,以報舊德,由是自大理司直遷恭陵令。會昌中,追 諡忠正。
初,鹿城主簿潘好禮慕有功為人,論之曰:「昔稱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人, 今有功斷獄,亦天下無冤人。然釋之當漢文帝時,中外無事,守法而已。有功居革 命之際,周興、來俊臣等掩義隱賊,崇飾惡言,以誣盛德,有功守死明道,身濱殆 者數矣,此其賢於釋之明甚。」或稱有功仁恕過漢於、張。起居舍人盧若虛曰: 「徐公當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雖千載未見其比。」五世孫商。
贊曰:「徐有功不以唐、周貳其心,惟一於法,身蹈死以救人之死,故能處猜 後、酷吏之間,以恕自將,內挫虐焰,不使天下殘於燎,可謂仁人也哉!議者謂過 漢於、張,渠不信夫!
商,字義聲,或字秋卿,客新鄭再世,因為新鄭人。幼隱中條山。擢進士第。 大中時,擢累尚書左丞。宣宗詔為巡邊使,使有指,拜河中節度使。突厥殘種保特 峨山,以千帳度河自歸,詔商綏定。商表處山東寬鄉,置備征軍,凡千人,襞紙為 鎧,勁矢不能洞。徙節山南東道,襄多山棚,為票賊,商取材卒為捕盜將,別為屯 營,寇所發,輒跡捕,捕必得,遂為精兵。江西都將反,韋宙乘傳抵山南發兵,商 命部將韓季友以捕盜營士往。賊平,宙表留季友所部為綱紀。咸通初,以刑部尚書 為諸道鹽鐵轉運使,封東莞縣子。四年,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為荊南節度使。 累進太子太保,卒。
子彥若,事僖宗為中書舍人。昭宗立,再用為御史中丞。張浚師敗太原,以彥 若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俄代李茂貞為鳳翔節度使,不得入,還為御史 大夫。乾寧初,復當國,進位太保、齊國公。崔胤專政,以彥若位己右,不悅,以 平章事為清海軍節度使,卒於鎮,而行軍司馬劉隱因主留務。方時多難,彥若最見 信於帝,有以事自陳者,帝曰:「汝當問彥若。」其所倚任如此。
譯文
徐有功名弘敏,為避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李治諡號的諱,所以別名有功更有影響,他是國子博士徐文遠的孫子。參加明經科考試,連續委任到蒲州司法參軍,繼承祖父東莞縣男的封號。
他以仁愛治理政務,不忍心使用體罰,百姓感激他的恩德,遞相約定說:「誰在徐參軍任上犯杖刑以上的罪行,我們就一定要斥責他。」直到任滿,他沒有處罰一個人。接連提升到司刑丞。當時武則天皇后超越本份登位稱帝,害怕唐朝的大臣們算計自己。在這時,周興、來俊臣、丘神責力、王弘義等人揣測到了則天皇后的心思,設立了總監、牧院等監獄,拘捕文武官員,使得他們互相牽連從而追捕,秘密拘禁監視遣送,拷打嚴厲狠毒。還牽連天下的傑出人物,凡有交往的就進行審查,一概以造反判罪。官吏們靠羅織罪名極力誣陷來爭奪高下,則天皇后總是用官爵賞賜進行鼓勵,因此告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不空一天。朝廷內外震驚恐懼,沒有誰敢勸諫,惟獨徐有功多次冒犯威嚴爭辯是非曲直,則天皇后用嚴厲的言詞進行壓制,徐有功卻越爭越堅決。
當時博州刺史、琅笽王李沖,向貴鄉縣索取放債的利息,派遣奴僕督促收款,跟貴鄉縣尉顏餘慶互相聯繫,奴僕自己購買弓箭回去了。碰上李沖因叛逆獲罪被殺,魏州的人告發顏餘慶參與了李沖的謀反活動,則天皇后命令來俊臣審訊處理,匯報了他參與謀反的情況。有關主管官吏建議「:顏餘慶應該更改永昌年間的赦令,依法判處流放。」侍御史魏元忠講「:顏餘慶替李沖催討債務,互通書信,合夥謀反清楚得很,不能叫作從犯,請處斬刑,沒收他的家人財產。」則天皇后下令說行。徐有功說「:永昌年間的赦令寫着『:與虺貞狼狽為奸的,魁首已處死刑,尚未直接參與行動的從犯給予赦免。』《尚書·胤征》說『殲滅罪魁禍首,脅從不予治罪』,法律規定『率先倡議的叫作魁首』,剛剛頒發赦令說魁首已處死刑,那麼魁首沒有遺漏的了。顏餘慶在頒發赦令之後被告發,這就是從犯。如果把從犯當作魁首,就是把不該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赦免了又判罪,不如不赦免;放生了又要殺,不如不放生。我私下認為朝廷不應當那樣。」則天皇后惱怒地問:「什麼叫作魁首?」徐有功回答說:「魁,就是主帥;首,就是主謀。」則天皇后說「:顏餘慶怎麼不算魁首?」回答說「:要說魁首,這就是虺貞。魁首已經被處死刑之後,顏餘慶現在才被追究,不是從犯又是什麼?」則天皇后怒氣消失了,才說:「這事您再考慮一下。」就免去了顏餘慶的死刑。當時,在殿上的朝臣和保衛、儀仗人員幾百人,都縮起脖子不敢呼吸,但是徐有功神情鎮定,說話從容,屹立不屈。
有個叫韓紀孝的人,接受過徐敬業委任的官職,在徐敬業失敗之前就已死去,推事使顧仲琰沒收他的家人財產,則天皇后已下詔答覆說行。徐有功補救建議說:「按照法律,謀反的處以斬刑。本人死了就沒有斬刑的規定,沒有這個規定就不能追究。牽涉的人死了,那他犯下的罪過就要從輕處理。」下詔採納了他的建議,因而都改判赦免,像這樣獲得赦免的有幾十上百家。
多次調任到秋官郎中。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遭受誣陷判處死刑,則天皇后對宰相們說:「古人用死刑來制止罪犯殺人,我現在要用恩德制止罪犯殺人,同意您諸位替任知古等人請求免去死刑,給他們第二次生命,行嗎?」來俊臣、張知默堅持請求依法處死,則天皇后不同意。來俊臣獨自提審裴行本重新驗證原來的罪行。徐有功稟奏說「:來俊臣違抗陛下給人第二次生命的恩賜,不能夠表明陛下言而有信。」於是全都免去死刑。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人捏造罪名陷害,徐有功為他們爭辯沒有結果。秋官侍郎周興彈劾他說:「漢朝的法律,遷就下屬欺騙長上的處以斬刑,當面欺騙國君的也處斬刑。在古代,對法律斷章取義的處以死刑。徐有功故意為造反的囚犯開脫罪責,應判死刑,請查辦。」則天皇后不同意處以死刑,但還是獲罪罷免了他的官職。
不久起用他任左肅政台侍御史,他謝絕說「:我聽說麋鹿在山林中奔跑但命運卻操縱在廚師手裡,客觀存在本來就是這樣。陛下給我的職責是當執法官員,我堅持正義執行法律,一定會因此獲罪被殺。」則天皇后堅持任命了他。天下臣民聽說徐有功復職提升了,高興地一同慶賀。當時朝廷頒發詔書「:因犯法被判處流放以上徒刑而碰上大赦的官吏、百姓,超過一百天不來陳述罪行的,重新判罪。」徐有功稟奏說「:陛下寬恕了被判斬刑的罪犯,已經揭發的免了罪,這是幫他們喚醒改正罪過的良知、開闢棄舊圖新的道路。按照原有法律,報告赦免前的罪行,就按他的罪行判處。如果沒有什麼可報告的,他犯的罪行終究不會自己揭發;如果報告赦免之前的罪行,又和赦令相違背。如果赦免以前的罪行,不是自己報告的,回頭依法判罪,就是恩惠即使普布天下,但一條罪過都不能寬恕,我私下認為陛下不能採取這種做法。」則天皇后重新詔令五品以上的朝臣討論,同意了徐有功的意見。
徐有功還呈遞奏疏說「:全國官吏名額有限,參加候選的人一天天增加,主管官吏公開說情囑託,全國百姓紛紛譴責。
唐朝末年人們大多背離節操,審理案子,刑罰狠毒監禁嚴厲,周朝建立好幾年了,唐末的影響還沒有改變,在事情表面生出枝節,在法律之外編造理由,苛酷的官吏煽動唆使為非作歹。雖然朝廷各有關部門呈遞奏表,設置銅匭收集臣民上奏的書札,但是向朝廷申訴冤屈卻沒有人管,派人去申理冤屈,恰恰增加了冤屈。
如果把選才任官不公正的吏部官員、審判案件徇私舞弊的刑部官員、管理投書銅匭收集上奏書札積壓不報的朝堂三司理匭使都交給我審查揭發,罰扣薪俸降官免職,不超過三兩個月,就能做到無人犯法。」則天皇后採納了他的意見。
竇孝諶的妻子龐氏被自己的奴僕用妖怪作祟的話嚇住了,奴僕要她夜晚作法驅妖免災,又乘機告發她祈求鬼神危害別人。給事中薛季昶審理這件案子,龐氏被判死刑。兒子竇希蠨告狀申冤,徐有功弄明白了其中的冤枉。薛季昶彈劾徐有功偏袒謀殺親人的罪犯,應該殺頭示眾。徐有功剛剛任職,一個令史哭泣着告訴了這事。徐有功說「:難道只是我一人會死,而人們永遠不死嗎?」從容地走了。則天皇后召見他責問「:您近來斷案多數重罪輕判,為什麼呢?」徐有功回答說「:重罪輕判,是我的小過失,愛惜生靈,是陛下的大恩德。」則天皇后無話可說。龐氏免去了死罪,徐有功罷官成了平民。
後來又起用他任左司郎中,改任司刑少卿。和皇甫文備一起審理案子,皇甫文備誣告他放縱叛逆的黨徒。過了很久,皇甫文備因事獲罪進了監獄,徐有功救出了他。有人說:「他曾經誣陷你,把你置於死地,現在你救他的性命,是什麼原因?」徐有功回答說「:你說的是個人恩怨,我堅持的是國家法律,不能用個人恩怨損害國家法律。」
他曾對親近的人說:「司法官員,關係着人的生命,不能逢迎聖旨弄虛作假,以便苟且避免個人的禍患。」所以徐有功審理案子,一向堅持公平正直。因為執著地糾正冤假錯案,先後三次被判死刑,面對死亡,坦蕩安詳無憂無悔,免去死刑,也不喜悅,則天皇后因此看重他。由他保全生命的人很多,酷吏因而稍有收斂,不過像對仇敵一樣地恨他。後來改任司僕少卿。去世時,六十八歲,追認為司刑卿。中宗李顯登上帝位,提升追認為越州都督,派遣使者登門弔唁祭祀,賞賜絹帛一百段,給他的一個兒子授予官職。玄宗開元初年,竇希蠨等人請求把自己的官職轉授給徐有功的兒子徐忄侖,來報答昔日的恩德,徐忄侖因此由大理司直改任恭陵縣令。武宗會昌年間,追贈諡號為「忠正」。
當初,鹿城縣主簿潘好禮仰慕徐有功的道德人品,評論說:「從前稱讚漢朝的張釋之擔任廷尉,天下沒有遭受冤屈的人,我朝徐有功斷案,也是天下沒有遭受冤屈的人。但是張釋之身處漢文帝時代,朝廷內外平安無事,依法辦事就行了。徐有功處在唐、周交替的時代,周興、來俊臣等人壓制正義包庇邪惡,喜愛講顛倒是非的壞話,誣陷道德崇高的人,徐有功堅持到死申張正義,多次差點兒被殺,這些都勝過張釋之是明顯得很的。」有人認為徐有功仁愛寬容超過了漢朝的於定國、張釋之。起居舍人盧若虛說「:徐公面對則天皇后雷霆般的威嚴,卻能保全仁愛寬容,即使千年之內還不見有人趕得上他。」
他第五代孫兒名徐商。
徐商別名義聲,還有個別名秋卿,在新鄭縣寄居了兩代,所以算作新鄭縣人。
年輕時隱居在中條山。參加進士科考試被錄用。宣宗大中年間,提升為尚書左丞。宣宗李忱詔令他任巡邊使。後完成特定使命,被任命為河中節度使。突厥餘部依託特峨山,帶領一千帳人眾渡過黃河主動歸附唐朝,詔令徐商去使他安定。徐商表請朝廷讓他們在山東田多人少的地方安家,組織預備征討的軍隊,共一千人,摺紙當作鎧甲,有力的箭也射不穿。調任山南東道節度使,襄州山裡有許多獵戶,是輕捷勇武的盜賊,徐商挑選勇武的士卒當捕盜將,單獨組成部隊,哪裡有盜賊出現,就去追捕,只要動手,必然成功,於是成了精銳部隊。番號為江西都的部隊就要叛亂,韋宙乘坐驛站馬車到南山派兵討伐,徐商命令部將韓季友帶領捕盜營的士卒前去。平定了江西都,韋宙呈遞奏表留下韓季友帶領的捕盜營當治安部隊。懿宗咸通初年,徐商以刑部尚書的資格任諸道鹽鐵轉運使,被封為東莞縣子。咸通四年(863),提升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離京任荊南節度使。接連升任太子太保,直到去世。
兒子徐彥若,侍奉僖宗李儇任中書舍人。昭宗李曄登位,兩次任命他為御史中丞。張浚的軍隊在太原吃了敗仗後,任命徐彥若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不久接替李茂貞任鳳翔節度使,不合適,回朝廷任御史大夫。昭宗乾寧初年,重新主持國事,升為太子太保、齊國公。崔胤獨攬朝政,認為徐彥若的官職爵位比自己高,不高興,就讓他以平章事資格任清海軍節度使,在州城去世,行軍司馬劉隱接着主持留守事務。當時國家經常發生變故,徐彥若最受昭宗信賴,有向昭宗匯報公務的,昭宗就說「:你應當去請教徐彥若。」他被信賴到這種程度。[2]
作品編纂
《新唐書》主要作者宋祁、歐陽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學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當時有「二宋」之稱,宋人《東軒筆錄》說宋祁「博學能文,天資蘊籍」;歐陽修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為其特長。
參加編撰《新唐書》的其它作者,也都為北宋時期名家高手。宋仁宗嘉佑年間曾公亮《進新唐書表》中所列之范鎮、王疇、宋敏求、劉羲叟等,都是當時文壇知名人物。范鎮曾為翰林學士,文筆流暢,有《東齋紀事》等百餘卷流傳於世。王疇文辭嚴麗,一向為世所稱。宋敏求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於藏書,曾編《唐大詔令集》和《長安志》,對唐史十分熟悉。劉羲叟是著名天文學家,後來曾助司馬光編《資治通鑑》,《新唐書》用這些人主筆,自然文采粲然,體例嚴謹。另一方面,宋、歐等人在修《新唐書》時,態度也很認真。歐陽修負責〈本紀〉、〈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傳〉部分時間更長,前後長達十餘年。認真謹嚴的態度,體例和筆法、風格上顯得比《舊唐書》完整嚴謹得多。另外,《新唐書》在列傳的標名上也作了歸納整理,如把少數民族仕唐將領合併到「諸夷蕃將傳」中;把割據的藩鎮也歸到一起來寫等等。這樣,就使得眉目更為清楚。 《新唐書》以清新質樸的語言特點為後世人賞識。也有了巨大的影響。[3]
作品影響
《新唐書》是我國正史體裁史書的一大開創,在體例上第一次寫出了《兵志》、《選舉志》,系統論述唐代府兵等軍事制度和科舉制度。為以後《宋史》等所沿襲。自司馬遷創紀、表、志、傳體史書後,魏晉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書》始又恢復了這種體例的完整性。以後各朝史書,多循此制,這也是《新唐書》在我國史學史上的一大功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