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包括:承办省扶贫开发领导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扶贫开发;研究拟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省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拟定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扶持标准,研究确定和撤销贫困县的意见;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全省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协调拟定全省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片区扶贫项目;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担全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培训、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1]。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承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应急值班、保密、政务信息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综合性文稿和扶贫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全省扶贫宣传工作;负责扶贫系统工作考核;承担“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工作、信访工作及涉贫事件的协调处置;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定制度;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扶贫转型综改相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省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拟定全省革命老区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开发工作;指导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协调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和其他专项扶贫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开展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办各项资金的管理;承办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检查督促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扶贫开发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办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收集扶贫开发重要资料和信息,总结交流和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承担普法宣传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和公共服务提升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深化扶贫改革相关工作。
(四)扶贫移民处
贯彻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拟定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后续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的扶贫业务监管工作;协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工作。
(五)人事处(机关党委)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人才工作和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审核及外事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扶贫培训就业工作。
(六)考核督查处
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工作;负责提出全省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下达年度减贫目标任务;负责对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工作;负责扶贫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拟定贫困退出办法;协调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协调推进生态补偿脱贫工作。
(七)驻村帮扶处
拟定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指导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省直部门、中央驻晋单位、大专院校驻村帮扶,军队和武警部队帮扶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农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帮扶工作[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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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山西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搜狐,2017-05-20
- ↑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