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续笔·窦贞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容斋续笔·窦贞固》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 卷四。
原文
窦贞固,汉隐帝相也。周世罢政,以司徒就第。后范质用此官在中书,乃归洛阳。常与编户课役,贞固不能堪,诉于留守向拱,拱不听。熙宁初,富韩公为相,神宗尝对大臣称知河南府李中师治状。公以中师厚结中人,因对曰:“陛下何从知之?”中师衔其沮己,及再尹河南,富公已老,乃籍其户,令出免役钱,与富民等。乃知君子失势之时,小人得易而侮之,如向拱、李中师辈,固不乏也。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2]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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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
- ↑ 【好书推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搜狐,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