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勤事件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宫崎勤事件发生于1988年-1989年的日本东京都与埼玉县,案中罪犯宫崎勤(1962年8月21日-2008年6月17日)先后绑架、伤害及杀害四名年纪介乎4-7岁的女童。他幻想吃掉女童后会令死去的爷爷复活。1989年宫崎勤因伤害他人身体与谋杀而被捕。2008年6月17日宫崎勤在东京拘置所被处以绞刑。多年来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反而向治疗师说:“请你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日本警察厅的正式名称为“警察厅广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警察庁広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日本《现代用语的基础知识[1] 》年鉴则称为“东京・埼玉连续幼女诱拐杀人事件”(东京・埼玉连続幼女诱拐杀人事件)。
动机
宫崎勤成绩优异,但患有“两侧先天性桡骨尺骨愈合症”,双手无法反转手腕令掌心向上,常因此而遭人嘲笑。其家境也较为富裕,父亲从事印刷及出版地方报纸的业务,对他管教严厉,宫崎勤自小与爷爷感情要好。当他爷爷1988年去世后,他妄想吃掉女童尸体能令爷爷复活。1994年,其父因宫崎勤的行为而感羞辱而跳河自杀,宫崎勤指父亲死了令他精神为之一振,并表示“我觉得很爽”。另外凶嫌在幼时就有虐待动物舒压的嗜好,精神状况异于常人。
因此日本法院当时为他进行为期三年的心理评估,两份报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碍。他多年来以此进行上诉,坚称自己是精神病驱使下犯法;当初的鉴定者保崎秀夫于法庭上表示宫崎有恋童的顷向,而当时恋童并非被鉴定者认为是精神疾病。
宫崎勤被捕后不断辩称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并且画了一张其所谓的“老鼠人”草图,20年来从未向任何受害家属表达过悔意。
事件影响
社会
当时,日本儿童性犯罪非常少见。因此日本人大多反映出来的是震惊和愤怒。许多人,尤其是教育家曾深深的反思。御宅族也因此遭到了批评,指责和歧视。
法律
事实上,宫崎事件后,日本法律并没有对保护儿童性犯罪此作出什么巨大的对策。这和日本人对法律的观点有一定的关系。但近年来日本对性犯罪和开始修订法律。2004年提高了强奸罪的量刑等级;2006年,又规定色情动画不允许以儿童为主角进行制作。
动画、漫画产业
宫崎事件发生后,日本动漫画产业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至1995年《新世纪福音战士》播出,日本人看重了御宅族文化有着可观的经济利润,因而重新发展,才开始恢复。当时负责报导的记者木村透,于2005年11月21日坦诚他在取材时不公正,将成人书刊放置在正常书堆的最上方后进行摄影,造成社会对于动漫画产业的误解,该声明已被删除。由于日本动漫经济的多元化的发展。近年来日本动漫收益仍然年年增长。
后续事件
2004年11月17日宫崎事件被重演,奈良市发生女童被杀事件,称为“小林薰事件|奈良小1女児杀害事件”。该事件中受害者被杀害的方法被发现与日本最著名BBS——2ch上的著名动漫画作品《库洛魔法使》版面的某讨论相似。儿童性犯罪问题再次成为日本人关注和思考的焦点。不过逮捕嫌犯后证实与2ch无关。
受害人
- 今野真理,4岁
- 吉泽正美,7岁
- 难波绘梨香,4岁
- 野本绫子,5岁
年表
日期 | 说明 |
---|---|
1988年8月22日 | 第一被害人(4岁)被诱拐并杀害。杀害后宫崎所拍摄录像表明其曾对已尸僵的尸体实行淫秽行为。 |
1988年10月3日 | 第二被害人(7岁,小学一年级生)被诱拐,后在森林中被杀害且立即实行淫秽行为。但根据证词,被害人在遭受淫秽行为时仍然留存有呼吸,双脚也在轻微移动。 |
1988年12月9日 | 第三被害人(4岁)被诱拐,被绳索勒死后尸体被抛弃在森林里。 |
1988年12月15日 | 警方发现第三被害人的全裸尸体。 |
1989年2月6日 | 宫崎在第一被害人的家中放置一盒装有纸片及骨头碎片的纸板箱。 |
1989年2月10日 | 宫崎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闻东京本社及第一被害人家属寄送手写犯罪声明。 |
1989年3月11日 | 宫崎再次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闻东京本社及第二被害人家属寄送手写告白文。 |
1989年6月6日 | 第四被害人(5岁)被诱拐后杀害。根据证词,宫崎将被害人的双手烘烤并吃掉,但原告认为其为强调自我异常而作假供。 |
1989年6月11日 | 警方发现第四被害人的碎尸尸体。 |
1989年7月23日 | 宫崎在东京都八王子市对6岁女性幼童姊妹实行淫秽行为。姊姊在宫崎逼迫妹妹拍摄裸照时向父亲告发。宫崎随后遭到公民逮捕并移交警方。宫崎以强制猥亵嫌疑为由被当场逮捕。 |
1989年8月9日 | 宫崎招供第四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
1989年8月10日 | 警方据宫崎的口供发现第四被害人的头部。事件开始被媒体广为传播。 |
1989年8月11日 | 警方以诱拐、杀人及尸体遗弃嫌疑为由再次逮捕宫崎。 |
1989年8月13日 | 宫崎招供第一及第三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
1989年8月24日 | 宫崎接受东京地方检查厅总务部诊断室的简易精神鉴定,结论为“无法否认思觉失调的可能性,但现时其仍处于人格障碍的范围内”。 |
1989年9月1日 | 警察厅公布事件正式名称“警察厅广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 |
1989年9月2日 | 宫崎以第四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
1989年9月5日 | 宫崎招供第二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
1989年9月6日 | 警方据宫崎的口供在东京都西多摩郡五日市町(现秋留野市)发现第二被害人的尸体。 |
1989年9月13日 | 警方发现第一被害人的尸体。 |
1989年9月29日 | 宫崎以第一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
1989年10月19日 | 宫崎以第二及第三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
1990年12月上旬 | 宫崎接受5名精神科医生与1名临床心理学家为主导的精神鉴定。 |
1992年3月31日 | 精神鉴定结论书公开,表明其患有人格障碍。 |
1992年12月18日 | 受辩护人委托,宫崎再次接受三名专家医师的第二次精神鉴定。 |
1994年12月 | 第二次精神鉴定结论书公开,表明为其患有思觉失调症(1人)或多重人格(2人)。 |
1997年4月14日 | 东京地方裁判所宣判宫崎勤死刑。宫崎当庭提出上诉。 |
2001年6月28日 | 东京高等裁判所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
2001年7月10日 | 宫崎再次提出上诉。 |
2006年1月17日 | 日本最高裁判所驳回辩方上诉,维持并确定终审判决。 |
2006年2月1日 | 辩方要求纠正判决但被最高裁判所驳回。 |
2008年6月17日 | 日本时任法务大臣鸠山邦夫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于上午在东京拘留所执行绞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