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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崎勤事件
圖片來自ulifestyle

宫崎勤事件发生于1988年-1989年的日本東京都埼玉县,案中罪犯宮崎勤(1962年8月21日-2008年6月17日)先後綁架、傷害及殺害四名年紀介乎4-7歲的女童。他幻想吃掉女童後會令死去的爺爺復活。1989年宮崎勤因傷害他人身體與謀殺而被捕。2008年6月17日宮崎勤在東京拘置所被处以絞刑。多年來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屬道歉,反而向治療師說:「請你告訴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日本警察廳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廳廣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警察庁広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日本《現代用語的基礎知識[1] 》年鑑则称為「東京・埼玉連續幼女誘拐殺人事件」(東京・埼玉連続幼女誘拐殺人事件)。

动机

宮崎勤成績優異,但患有「兩側先天性橈骨尺骨癒合症」,雙手無法反轉手腕令掌心向上,常因此而遭人嘲笑。其家境也较为富裕,父親從事印刷及出版地方報紙的業務,對他管教嚴厲,宮崎勤自小與爺爺感情要好。當他爺爺1988年去世後,他妄想吃掉女童屍體能令爺爺復活。1994年,其父因宮崎勤的行為而感羞辱而跳河自殺,宮崎勤指父親死了令他精神為之一振,並表示「我覺得很爽」。另外兇嫌在幼時就有虐待動物舒壓的嗜好,精神狀況異於常人。

因此日本法院當時為他進行為期三年的心理評估,兩份報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礙。他多年來以此進行上訴,堅稱自己是精神病驅使下犯法;當初的鑑定者保崎秀夫於法庭上表示宮崎有戀童的頃向,而當時戀童並非被鑑定者認為是精神疾病

宮崎勤被捕後不斷辯稱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並且畫了一張其所謂的「老鼠人」草圖,20年來從未向任何受害家屬表達過悔意。

事件影响

社会

当时,日本儿童性犯罪非常少见。因此日本人大多反映出来的是震惊和愤怒。许多人,尤其是教育家曾深深的反思。御宅族也因此遭到了批評,指責和歧视。

法律

事实上,宫崎事件后,日本法律并没有对保护儿童性犯罪此作出什么巨大的对策。这和日本人对法律的观点有一定的关系。但近年来日本对性犯罪和开始修订法律。2004年提高了强奸罪的量刑等级;2006年,又规定色情動畫不允许以儿童为主角进行制作。

動畫、漫畫產業

宫崎事件发生后,日本動漫畫產業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至1995年《新世紀福音戰士》播出,日本人看重了御宅族文化有着可观的经济利润,因而重新发展,才开始恢復。當時負責報導的記者木村透,於2005年11月21日坦誠他在取材時不公正,將成人書刊放置在正常書堆的最上方後進行攝影,造成社會對於動漫畫產業的誤解,該聲明已被刪除。由于日本动漫经济的多元化的发展。近年来日本动漫收益仍然年年增长。

后续事件

2004年11月17日宫崎事件被重演,奈良市发生女童被杀事件,称为“小林薰事件|奈良小1女児殺害事件”。该事件中受害者被殺害的方法被发现与日本最著名BBS——2ch上的著名動漫画作品《庫洛魔法使》版面的某讨论相似。儿童性犯罪问题再次成为日本人关注和思考的焦点。不过逮捕嫌犯后证实与2ch无关。

受害人

  1. 今野真理,4歲
  2. 吉泽正美,7歲
  3. 難波绘梨香,4歲
  4. 野本綾子,5歲

年表

日期 説明
1988年8月22日 第一被害人(4歲)被诱拐並殺害。殺害後宮崎所拍攝錄像表明其曾對已屍僵的屍體實行淫穢行為。
1988年10月3日 第二被害人(7歲,小學一年級生)被诱拐,後在森林中被殺害且立即實行淫穢行為。但根據證詞,被害人在遭受淫穢行為時仍然留存有呼吸,雙脚也在輕微移動。
1988年12月9日 第三被害人(4歲)被誘拐,被繩索勒死後屍體被拋棄在森林裡。
1988年12月15日 警方發現第三被害人的全裸屍體。
1989年2月6日 宮崎在第一被害人的家中放置一盒裝有紙片及骨頭碎片的紙板箱。
1989年2月10日 宮崎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聞東京本社及第一被害人家屬寄送手寫犯罪聲明。
1989年3月11日 宮崎再次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聞東京本社及第二被害人家屬寄送手寫告白文。
1989年6月6日 第四被害人(5岁)被诱拐后杀害。根據證詞,宮崎將被害人的雙手烘烤並吃掉,但原告認爲其為强調自我異常而作假供。
1989年6月11日 警方發現第四被害人的碎屍屍體。
1989年7月23日 宮崎在東京都八王子市對6岁女性幼童姊妹實行淫穢行為。姊姊在宮崎逼迫妹妹拍攝裸照時向父親告發。宮崎隨後遭到公民逮捕並移交警方。宫崎以強制猥褻嫌疑爲由被當場逮捕。
1989年8月9日 宫崎招供第四被害人兇殺案事實。
1989年8月10日 警方據宫崎的口供發現第四被害人的頭部。事件開始被媒體廣爲傳播
1989年8月11日 警方以誘拐、殺人及屍體遺棄嫌疑爲由再次逮捕宫崎。
1989年8月13日 宫崎招供第一及第三被害人兇殺案事實。
1989年8月24日 宫崎接受東京地方檢查廳總務部診断室的簡易精神鑒定,結論為「無法否認思覺失調的可能性,但現時其仍處於人格障礙的範圍內」。
1989年9月1日 警察廳公佈事件正式名稱「警察廳廣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
1989年9月2日 宫崎以第四被害人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9月5日 宫崎招供第二被害人兇殺案事實。
1989年9月6日 警方據宫崎的口供在東京都西多摩郡五日市町(現秋留野市)發現第二被害人的屍體。
1989年9月13日 警方發現第一被害人的屍體。
1989年9月29日 宫崎以第一被害人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10月19日 宫崎以第二及第三被害人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90年12月上旬 宫崎接受5名精神科醫生與1名臨床心理學家為主導的精神鑒定。
1992年3月31日 精神鑒定結論書公開,表明其患有人格障礙
1992年12月18日 受辯護人委托,宫崎再次接受三名專家醫師的第二次精神鑒定。
1994年12月 第二次精神鑒定結論書公開,表明為其患有思覺失調症(1人)或多重人格(2人)。
1997年4月14日 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判宫崎勤死刑。宫崎當庭提出上訴。
2001年6月28日 東京高等裁判所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2001年7月10日 宫崎再次提出上訴。
2006年1月17日 日本最高裁判所駁回辯方上訴,維持並確定終審判決。
2006年2月1日 辯方要求糾正判決但被最高裁判所駁回。
2008年6月17日 日本時任法務大臣鳩山邦夫簽署死刑執行命令,于上午在東京拘留所執行絞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