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天津市機構改革中新組建的政府部門[1]。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無線電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市無線電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工業、工業信息化和信息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產業布局、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優化升級,引導和扶持工業信息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提出本市工業、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研究制定並發布工業投資導向。負責編報支持工業各專項資金的預算,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和項目投資計劃,並組織推動與監督落實。提出行業投資指南。
(五)負責全市工業技術改造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及本市工業、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承擔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軟件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參與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的組織實施。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工業企業品牌戰略。負責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家企業技術的申報、管理工作,推進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六)組織協調發展裝備製造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市智能製造發展[2],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工業節能監察工作。參與實施污染防治工作、推動本領域污染防治。參與實施工業節水工作。
(八)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工業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引導和扶持工業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市場開拓、專業化發展及大企業的協作配套。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工業布局規劃,引導工業聚集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業旅遊區(點)認定。組織協調各區工業經濟發展。
(十)依法對有關工業產品的生產准入實施管理。承擔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動工業和信息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開拓市場,開展工業、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和交流。
(十二)組織推動全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落實網絡強市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寬帶發展。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網、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工業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發展規劃,推動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十四)負責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組織推進軟件技術、產品和信息服務的研發、推廣應用與產業化,指導安全可靠信息系統集成能力建設。
(十五)指導做好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落實和完善工業信息安全政策和標準。推進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
(十六)負責全市電力行政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全市電力運行的平衡,參與電力體制改革,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參與研究提出能源政策和建議。
(十七)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
(十八)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查處非法設置使用電台和占用無線電頻率,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查、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九)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所需的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藥儲備工作。
視頻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 ,搜狐,2018-12-13
- ↑ 天津發揮政策效應 支持發展智能製造推進高質量發展,人民網,20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