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中漫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是丹麥導演拉斯·馮·提爾2000年時的電影作品,由冰島歌手比約克主演。
它是該導演拍攝的三部曲之第二部,另兩部是《破浪》(Breaking the Waves) 和《白痴》(The Idiots)。此片獲得了2000年第53屆法國戛納電影節金棕櫚獎與最佳女演員獎,以及歐洲電影獎的最佳影片和最佳女演員獎,並被俄羅斯影評公會、日本學院奧斯卡及藍緞獎、美國獨立精神獎等評為最佳外語片;名列2000年美國評介局(NBR)年度十佳及歌舞片傑出表現(Björk)特別加註。
此外,也雙雙獲得2001年奧斯卡及金球獎的最佳原創歌曲(I've Seen It All)提名。[1]
劇情
故事發生在1960年代的美國,捷克斯洛伐克移民莎瑪與獨子基恩移民來到美國,住在從小鎮警察比爾和她妻子琳達家租來的貨車庫裡。莎瑪在生產不鏽鋼水槽的工廠工作,業餘時間做些小飾品賺錢。她酷愛音樂劇,常與好友凱西去看音樂劇電影,參加社區音樂劇排練。音樂是她的幸福所在,她時常沉浸在從生活中單調乏味的響聲而幻想出來的音樂節奏中,她臉上常常掛着甜美而單純的笑容。
而當善良的莎瑪為了安慰虛偽的比爾,說出自己的秘密時,現實的殘酷卻將她推向死亡。原來莎瑪來美國晝夜不停的掙錢是為了在她的兒子滿13歲時能得到美國先進醫療技術的幫助,治癒他身上家族遺傳的眼病。而莎瑪的眼睛由於這種眼病,很快就要瞎了。當莎瑪由於幾乎失明的眼睛造成工廠事故被解僱回家時,卻發現比爾將她為了給兒子治病積攢的錢全部偷走了。當善良的莎瑪隻身找到比爾索要自己的錢時,卻遭到了比爾的誣衊與栽贓。莎瑪在和比爾爭奪錢包時,比爾的槍走火射中他自己。受傷的比爾欲借莎瑪的手自殺而死握錢包,逼迫莎瑪將自己殺死。莎瑪因遵守諾言,能讓兒子得到治療,拒絕在法庭上說出真相,被判一級謀殺,一周內執行絞刑。朋友發現實情,想翻案的努力也未能改變莎瑪為了留錢給兒子治病而寧願自己一死的決心。最終莎瑪的生命在她「that's all…」的歌聲中戛然而止。
參考文獻
- ↑ 《在黑暗中漫舞》:閉上眼,從黑暗瞥見了光明,agen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