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衛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衛生局是主管衛生工作的呼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市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條例、標準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呼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戰略目標,組織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標準,制訂我市有關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制定全市農村牧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4.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制訂相關執業標準、醫療質量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5.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療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管理衛生中等專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6.依據衛生法規、標準,對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醫用生物製品和生物材料以及醫療器材及醫療市場行使監督職權。
7.在自治區衛生廳和相關部門的授權範圍內實行醫務、護理等人員的資格認定、考務工作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制度。
8.對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9.制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有關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0.貫徹中(蒙)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蒙)醫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蒙)醫的現代化;指導全市中(蒙)醫療業務建設,科研發展和人才培養工作。
11.承擔呼和浩特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病情、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