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6月30日,位于东城区天坛路57号院内东楼四层,行业调研、行业规划、行规制定、专业研究、咨询服务、专业培训。
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1998年经北京市商委、北京市社会团体办公室批准成立了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协会成立初期为50家,由从事眼镜行业[1]的国有商业、工业、医疗、合资、集体及个体企业组成,协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有会员140家。协会领导成员的组成是经过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长及监事组成,协会的日常工作。
协会简介
遵守协会的章程,协会设有常设机构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社团办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建立学习型的社团,开展了行业自律、行业调查、行业培训、行业咨询、行业交流等项工作。
自律公约
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成立以来,对加强我市的眼镜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净化眼镜市场、规范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发挥协会自律协调的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眼镜行业的自律措施,满足广大顾客的需要,进一步开拓眼镜市场,经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自律公约》,作为本市从事眼镜生产、经营业务的会员单位共同遵守。各会员单位应在生产、经营中遵守以下自律要求:
一、 所有生产、经营眼镜的厂家、商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 遵守眼镜片、眼镜架、配装眼镜国家标准等行为规范,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三、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根据顾客要求选配眼镜,必须通过主、客观验光法确定顾客配镜所需准确光度。
四、 介绍商品要实事求是,严把进货关,镜片、镜架的品牌、价格、产地必须明码标识,并向顾客明示不同品牌的价格与性能特点。
五、 顾客自带镜片或镜架需要进行加工配制眼镜的,配前必须进行检查,申明原有镜片或镜架的残损程度或质量状况、配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协商解决的办法。
六、 验光配镜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敬业、爱岗,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做到对消费者负责。
七、 各会员单位要经常检查、保养各种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保证配镜光度的准确性。
八、 坚持公平竞争,不做虚假宣传。
九、 加强售后服务,向顾客说明眼镜配戴常识和保养方法[2],对顾客配后不适及出现其他质量问题时,由售出单位负责认真查找原因,妥善加以解决。
十、 各种品牌的镜架、镜片及护理产品要有明确的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
十一、 服从工商、物价、质检、税务、消协等行政执法和消费者监督部门的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接受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
视频
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眼镜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把握趋势才能站稳脚跟 ,搜狐,2022-07-02
- ↑ 眼镜的保养 以下9点你都做到了吗? ,搜狐,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