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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或稱學院)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學習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學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院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位於英國東南部的坎特伯雷,建立於公元597年的國王學校,可能是現存最古老的學校之一;而中國最早的學校,據估計是在周朝。清朝後逐漸出現太學之類官方辦的學校。
學校教育的目的
在中國歷史上的周朝,學校辟雍是統治階級培養下一代品格、禮樂、讀寫和軍事技巧的場所。
但如果學校實行填鴨式教育制度,只會令學生無法吸收知識,違背學校令學生學習不同知識的理念。
常見的分級
歐洲的一些地區,高級中學(英語:Gymnasium)是中學的一種,入學的學生一般成績較突出。在德國,十三年級之後(一些地區是十二年級),將完成高級中學學習並參加德國大學入學考試(Abitur)(在奧地利和瑞士稱為Matura考試)。
在英國,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小學(有時進一步區分為幼兒園和小學)和中學。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檢查員(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級別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機構:幼兒園、小學、中學(即初級中學,英文稱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從幼兒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監督的。許多早期的美國公立學校都是單間學校,一位老師在一間教室裡面教7個年級的學生。20世紀20年代起,單間學校被整理為多教室的學校,越來越多學校提供了校車運送學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分。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倫敦經濟學院)、舞蹈學校或記者學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教育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