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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痢疾(英语:Amebiasis),是痢疾阿米巴原虫所引起的传染病。痢疾阿米巴主要寄生于肠道,大部份感染者症状不明显,但痢疾阿米巴原虫可能侵入宿主的肠壁组织,引发肠道症状,引起腹部不适、间歇性下痢或便秘,并伴随发烧引起寒颤、血便或黏液软便等症状。
目录
疾病概述
阿米巴性痢疾是由致病性阿米巴原虫(Entamoeba histolytica, E. histolytica)感染所引起的,90%感染者无症状或症状不明显,但可能造成侵袭性肠炎或肠道外感染,文献中曾提及约4-10%无症状感染者一年左右可能发展成侵袭性疾病。阿米巴性痢疾的临床症状约持续1~3周,包含发烧、寒颤、血便或黏液便、轻微腹部不适合并血丝或黏液便、间歇性下痢或便秘,有时会有体重减轻的现象;个案因间歇性下痢或长期肠炎,有时大肠壁会形成阿米巴性肉芽肿(amebic granulomata),可能误诊为肿瘤(carcinoma)。阿米巴性肠炎常与发炎性肠道疾病(例如溃疡性结肠炎)不易区别。小于1%的感染者可能透过血流传播,发生肝、肺及脑部等肠外感染,其中以肝脓疡(liver abscess)最为普遍,男性发生数为女性的10倍,急性期临床表现为发烧、右上腹痛及肝脏部位压痛感,慢性症状则为体重减轻及食欲不振。极少数阿米巴原虫感染者会发生皮肤疼痛性溃疡,较常发生于肛门周围或生殖器。感染者疾病严重度与年龄较轻、怀孕、使用类固醇、恶性肿瘤、营养不良及酒瘾有关。
致病原及生活史
阿米巴原虫Ameba (Amoeba)
阿米巴性痢疾之致病原为致病性阿米巴原虫(E. histolytica),单细胞的阿米巴原虫,属于原生动物,因其可行变形运动而得名。其中致病种类以痢疾阿米巴Entamoeba histolytica(E. histolytica)为主,而类痢疾阿米巴E. dispar则为肠道共生株。痢疾阿米巴原虫的生活史分为两阶段交替进行:于宿主肠道代谢与繁殖的营养体(又名活动体trophozoite),以及能够抵御恶劣环境、准备转移到下个宿主的囊体(cyst)[1]。。痢疾阿米巴原虫的囊体能存活在恶劣环境中,随寄主之排泄物进入环境,被感染者吃下囊体后,痢疾阿米巴原虫就会在被感染者的肠道变成活动体,并繁殖下一代。阿米巴性痢疾没有特别的流行季节,但是精神疾病及智能障碍收养机构,因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环境污染及群居状况有较高的感染机会。此外,男同志、免疫能力低下者、国人赴疫区返国者、来自疫区的外籍劳工及新移民,都是阿米巴性痢疾的高危险族群[2]。 痢疾阿米巴原虫生活史有两个阶段:
- (一)活动体(trophozoite;又名营养体):容易受破坏且无法在环境中生存。能持续寄生在大肠中、侵犯大肠或进入血液循环侵犯其他的组织器官,也可存在于带原者的粪便中。
- (二)囊体(cyst):具感染力,能抵抗水中的氯,能耐恶劣环境,在潮湿环境中可存活数月。囊体随带原者排泄物进入环境,经食入后可通过胃及小肠,在下一寄主的回肠或大肠肠腔脱囊(excystation)成为活动体,再继续排出囊体。通常造成无症状感染,有时也会出现症状或造成肠腔外感染。
流行病学
阿米巴性痢疾属世界性分布,集中于热带/亚热带开发中国家,在卫生条件不良、过度拥挤的地区为地方性疾病,热带地区之感染较普遍。尤其是公卫条件较差(没有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缺乏密闭式抽水马桶等)的地区,于全球造成每年4-11万人死亡,占全球寄生虫感染死亡总数的第二位(仅次于疟疾),因此前往可能疫区旅游时需格外小心。全球估计每年有症状感染者约3,400~5,000万人,其中约10万人死亡,为寄生虫感染死亡的第二位(仅次于疟疾)。卫生条件不佳、拥挤的地方(如精神机构),有较高的发生率。卫生条件较好的地区,鲜少发生群聚事件,偶有家户或机构内之群聚事件发生。居住于卫生环境不佳或拥挤地区、无安全饮用水、赴流行地区返国者、来自流行地区的外籍劳工及移民、有口肛性行为者等为高风险族群。
传染窝
人类是唯一已知的天然宿主,其他灵长类动物也可能为传染窝。
传染方式
食入被囊体污染的食物或水可能造成传染,亦可能经由人与人间接触或口对肛门的接触行为,再经口食入囊体而造成感染。
潜伏期及可传染期
潜伏期:平均潜伏期约2至4周,但长短极为悬殊,可由数日、数月至数年不等。传染期:囊体具传染性,在急性期、慢性期、恢复期及无症状带虫者,均会排泄囊体,有些案例囊体排出期间长达数年。
感受性及抵抗力
所有不具免疫力者都可能受到感染,有可能发生重复感染的情形,但是相当少见。感染者治疗成功后,血中特异性抗体仍会存在数年,因此,抗体阳性不一定代表急性或重复感染。各年龄层对本病均具感受性,但婴儿及小孩较少发生;感染者无性别差异,惟侵袭性疾病之发生以男性为多。在流行地区,常见无症状带虫者。许多学者认为体液免疫反应(Humoral immune response)对本病无保护作用,而细胞免疫反应(Cellular immune resposnse)对肠外阿米巴病具保护作用,因此临床上肝脓疡极少有复发的情形。
检体采检送验
- 具临床症状且血清学检查显示血清学检查痢疾阿米巴抗体阳性:医师等医事人员须于24小时内通报并采集新鲜粪便检体*(注)或脓疡抽出物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萤光定量聚合酶连锁反应(real-time PCR)检验。
- 粪便镜检发现疑似痢疾阿米巴原虫之囊体或活动体:其检验结果应载明为“E. histolytica / dispar”或“疑似痢疾阿米巴”。医师等医事人员须于24小时内通报并采集新鲜粪便检体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
- 肠道或肠外组织切片或溃疡刮除,经医院病理科专科医师镜检发现痢疾阿米巴活动体者:即为确定病例,不需将组织切片送本署确认。通报时请在通报单备注栏加注“组织切片或溃疡刮除发现痢疾阿米巴原虫”,并须提供该项病理科检验报告。
- 阿米巴肝脓疡:在通报单备注栏加注“阿米巴肝脓疡”,并提供该病例相关检查报告资料(述明血清学检查方法及痢疾阿米巴抗体浓度),若有脓疡抽出物,一并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由于肝脓疡病例之粪便检出率仅8~44%,可不送验粪便检体。上述任一检体致病性阿米巴原虫(E. histolytica)检验结果阳性,即不再进行后续未完成之粪便检体采验事宜。
接触者采检送验
由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办理确定病例之接触者采检及以痢疾阿米巴粪便抗原酵素免疫分析法(ELISA)进行初筛。由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办理确定病例之疫情调查,针对确定病例之接触者采集新鲜粪便1次,以ELISA筛检。接触者包含共同暴露可疑感染源者、照顾者、有口对肛门接触者及同住者。ELISA筛检阳性者,应依疑似病例采检注意事项,采集新鲜粪便检体*(注)并送验单,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若确定个案为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之住民或工作人员时,为防疫时效考量,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应于个案确诊3日内完成1次接触者新鲜粪便采集,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不须先行以ELISA筛检。
防疫措施
预防方法
- 教导民众注重个人卫生及手部卫生,养成上完厕所、制备食物或进食前,以肥皂及清水正确洗手的习惯。适当的手部卫生可以有效预防机构或家户内的疾病传播。
- 要熟食、喝煮沸的水,避免吃可能被污染的生菜、水果及饮水。
- 从事性行为等人与人间亲密接触时,避免直接口对肛门的接触行为。
- 粪便妥善处理,避免使用人类粪便做为肥料。
- 避免公用水源受粪便污染。水源或蓄水设施与污染源(如厕所、化粪池等)应具隔水性并至少距离15公尺以上。
- 无症状带虫者须以肠腔内治疗药物(luminal amebicide,如paromomycin)治疗以减少传播风险,也可保护无症状带虫者免于发病。
- 砂滤器(sand filters)及矽藻土过滤器(diatimaccous earth filters)几乎可以移除水中所有的囊体。无法确认水质时,可以煮沸1分钟;倘若在2,000公尺以上高山,则需煮沸3分钟以上。
- 食品业者之从业人员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相关规定。
病患、接触者及环境之处理
病患处理
(1)隔离措施:
- A、病患应以接触隔离为原则,病患如能做好个人卫生,并避免排泄物污染环境,无使用传染病防治法第44条、第45条施行隔离之必要;病患如无法维持个人卫生,有污染环境及传染他人之虞,必要时,地方主管机关得依传染病防治法第44条、第45条及“法定传染病病患隔离治疗及重新鉴定隔离治疗作业流程”,对病患施行隔离治疗。当开立“传染病隔离治疗通知书”及“传染病隔离治疗解除通知书”时,应上传疾病管制署“传染病个案通报系统”,俾利后续审查。
- B、病患如采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需采标准防护措施,但处理排泄物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时,应加采接触传染防护措施。患病期间,需注意个人良好卫生习惯、使用肥皂正确洗手、排泄物妥善处理及环境卫生之消毒工作;厕所应提供充足之卫生纸,如厕后一定要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手,避免污染环境;病患如有照顾者,协助处理粪便(或尿液)时,亦应教导于处理后必须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洗手。
- C、食品从业或直接照护病患或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等工作人员如罹患阿米巴性痢疾或为无症状带虫者,应尽速就医,在未确定无传染之虞之前(符合解除追踪管理条件),暂时不得从事食品工作或直接照顾工作阿米巴性痢疾防治工作手册[3]。
- D、病患罹病期间,应注意个人良好卫生习惯,适当消毒使用物品、衣物、排泄物及环境,并应避免至游泳池、三温暖、水疗馆等休憩用水设施,直到症状完全解除后2周或符合解除追踪管理条件为止。
- E、如使用冲水式马桶,其粪便、尿液可直接排放下水道,无需加入消毒剂消毒,但如有溅出马桶污染外围环境,应予1%漂白水(sodium hypochlorite)或2%戊二醛(glutaraldehyde)或2%碘酊(tincture of iodine)消毒后保持干燥;其馀可能遭污染之环境或物品(如衣物、餐具等),亦应适当消毒。
(2)治疗方法:
- A、确定病例无论有无症状皆应治疗,并由医师视疾病严重程度及感染部位依临床指引治疗病患。
- B、对于有症状的病患,建议可先以metronidazole、tinidazole等药物治疗后,再给予阿米巴肠腔内治疗药物(luminal amebicide,如paromomycin)治疗。
- C、对于无症状的带虫者,建议以阿米巴肠腔内治疗药物(luminal amebicide,如paromomycin)治疗。
- D、不建议预防性投药。
- E、疾病管制署已专案进口治疗药品paromomycin,领用流程详见疾病管制署全球资讯网。
(3)病例追踪管理:
- A:应于完成治疗7天后复检。复检系指采取3次(每次间隔至少24小时以上)新鲜粪便,于采检后24小时内送达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3次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即可解除列管;若任一次检验结果为阳性,应谘询感染症专科医师。
- B:复检检体应检附防疫检体送验单并注明“复检”。
新鲜粪便检体采集系指通报后7天内采取3次(每次间隔至少24小时以上)新鲜粪便,于采检后24小时内送达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
接触者处理
- (1)接触者指与个案曾经共同暴露于可疑感染源(水或食物)或可能经由粪口途径传染之人,包含共同暴露可疑感染源者、照顾者、有口对肛门接触者及同住者。
- (2)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应对接触者进行调查,并依风险程度采集检体检验,同时加强卫生教育以避免感染。有症状之接触者暂时不得从事食品工作或照顾病患,应至检验阴性,始可解除限制;有关接触者采检送验。
- (3)确定个案如为食品从业或直接照护病患人员或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等工作人员时,相关防治工作应采取严谨措施,以免疫情扩散:
- A、经由疫调研判,食品从业或病患医疗照护、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工作场所之接触者应逐案采检。
- B、该案如经卫生单位研判疫情有扩散之虞时,则其食品从业或病患医疗照护、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工作场所之接触者,不论有无症状,均应暂时停止从事食品工作或直接照顾工作,俟采验结果呈阴性后,始可解除限制。
感染源调查
- (1)地方卫生主管机关接获辖区内有确定病例发生时,24小时内即应访视,并至疾病管制署传染病问卷调查管理系统登录填写肠道(食媒)类疫调单,对辖区内之病例疫情调查纪录等应列册妥善管理。
- (2)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应追踪管理病例至符合解除追踪管理条件为止。
- (3)调查感染或可能传播途径时,应从特定之对象著手,如食品从业或医疗、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从业人员、家属、共同生活及可能之口肛接触者等,并针对可疑的饮水、用水或休憩用水暴露史、食物、居家环境、病媒、旅游史、有无与疑似病例或确定病例接触史、社区流行状况或疑似集体腹泻等事件、相关病例发病时序等进行调查。
长期照护
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之相关人员应注意早期辨识机构内群聚事件,报告卫生机关,以及早控制疫情。
群聚事件之处理
- (1) 群聚事件系指2名以上个案,发病时间间隔4周内,且于生活、工作或日常活动有密切接触或暴露于共同感染源者。
- (2) 家庭群聚时,其防疫措施及采检送验比照单一个案方式办理。
- (3) 若为长期照护矫正机关(构)之群聚事件,防疫措施之预防方法比照单一个案方式办理,另可依发生场所及人员之特性,进行人员进出管制、妥适隔离、分流、集中管理等策略。有关接触者采检送验事宜,以最后1名个案确诊日起,依疫情调查匡列之接触者,每月采检新鲜粪便1次,送疾病管制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以real-time PCR检验,以筛检2次为原则,不须先行以ELISA筛检。
- (4) 对于群聚事件,可从调查水源或饮食是否受到污染著手,倘确定感染来源,则应采取适当措施,例如:粪便之处理、饮用水之清洁与消毒及加强环境卫生之改善。
- (5) 不建议预防性投药。
视频
参考资料
- ↑ 阿米巴原虫Ameba (Amoeba)旅游医学教育训练中心
- ↑ 认识阿米巴痢疾南投县政府竹山镇卫生所
- ↑ 疾病介绍-阿米巴性痢疾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外部连结
- 阿米巴性痢疾(2018-05-16更新)卫福部疾管署网站(专业版) >通报与检验>传染病防治工作手册>阿米巴性痢疾
- 阿米巴性痢疾美国疾管署旅游医学黄皮书(2018)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