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
(一) 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 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 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市、地)政府(行署)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 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市、地)政府(行署)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 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 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责
秘书二处
办理省政府和办公厅各类文件、信函的收发运转和印鉴、档案管理、公文复核、文印、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全省法定节假日作息时间安排、办公厅保密、报刊订阅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秘书三处
办理财政、税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法、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卫生、人口计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
秘书四处
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和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金融、地震、青海湖景区[2]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
秘书五处
办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监察、审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机构编制、国防动员、信访、地质矿产、测绘、物资储备、地方志、参事、新闻办、行政学院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
秘书六处
办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扶贫、供销、气象、生态建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
秘书七处
办理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改革、国资监管、安全生产、经济协作、外事侨务、商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政府法制、邮政、通信、民航、铁路、电力、海关、检验检疫、烟草专卖、中央驻青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督查工作。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密码电报的接收、登记、批注、传递和明传电报的收发工作;负责安排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活动日程表和节假日值班;负责与国务院和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以及外省区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联系;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没,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急处置工作;办理省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人事处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公务出国人员选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及其有关决议的督办工作。
行政处
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行政、总务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等资产管理并对厅属财务独立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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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海介绍 ,新华网
- ↑ 青海省青海湖景区简介 , 欣欣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