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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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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8任司法院院长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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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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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生于(1932年7月1日-),台湾嘉义县义竹乡人,曾任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及司法院大法官。
1960年,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1958年,通过司法官高等考试。1966年,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1972年,翁岳生获得提名为第三届大法官,成为中华民国司法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法官;其后连续担任第三至六届及其后不分届次之大法官,也成为中华民国司法界任职届次最多、时间最久的大法官。1999年至2007年担任司法院院长。
2007年10月1日,卸任司法院院长及大法官之职。
简介
学历
- 台南师范学校毕业(1956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1960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肄业(1961年)
-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1966年)
(陈水扁说,他的恩师|司法院翁岳生院长,曾应邀至莱德院长所主持的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院访问,并获颁荣誉博士学位,他也感到与有荣焉。)
英国高等法律研究学会(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 荣誉院士
(司法院院长翁岳生访问英国期间,莱德院长曾特别安排翁院长在该研究院举行专题演讲及欢迎酒会,并授予翁院长“高等法律研究学会”荣誉院士证书。)
经历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暨法学法律学研究所副教授(1966年-1970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1970年-1972年)
- 行政院法规委员会委员(1971年-1972年)
- 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委员(1972年)
- 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1988年-1999年)
- 司法院(第三届)大法官(1972年7月13日-1976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四届)大法官(1976年9月17日-1985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五届)大法官(1985年9月13日-1994年9月5日)
- 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访问教授(1991年)
- 司法院(第六届)大法官(1994年9月5日-1999年1月26日)
- 司法院(第八任)院长(1999年2月1日-2003年9月30日)
- 大法官会议主席(1999年-2003年)
- 司法院大法官暨院长(2003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著作
-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 Republik China(1970年)
- 《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1976年)
- 《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1994年)
- 《行政法》(上、下册)(1998年编著,2000年再版,2006年三版,2020年7月4版)
- 《行政诉讼法逐条释义》(2003年主编,2018年2版)
荣誉事迹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司法院 | ||
前任: 吕有文(代理) 正任:施启扬 |
司法院院长 第八任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
继任: 赖英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