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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育廳是主管山東省教育事業的政府組成部門,與中共山東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合署,主要負責全省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
山東省教育廳與中共山東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1],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二)負責全省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2];主管全省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高校布局,負責協調省部共建高校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按規定承擔各類高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省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五)負責全省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全省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學位制度有關工作,承擔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高校科研工作,組織協調高校承擔有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高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七)負責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高校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省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十)負責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省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省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普通高等學校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基層黨建、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省委組織部做好高校領導班子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戰線和群眾工作。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山東省教育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商湯科技與山東省教育廳在AI+教育領域達成合作,賢集網,2018-12-18
- ↑ 重磅!山東省教育廳下發緊急通知! ,搜狐,201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