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馬蘭部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趣•書中田 阿美族馬蘭部落音樂劇
圖片來自台灣戲曲中心

馬蘭部落(阿美語:Falangaw,或作Valangaw),又稱馬蘭社[1]是位於臺灣臺東縣中心里阿美族部落,於1887年-1892年間由頭目谷拉斯·馬亨亨建社。馬蘭部落中的男子每三年為一階層(kapot),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分別負責部落中的不同事務。部落建立時一度設有七個集會所,後均被裁撤而關閉,近年來族人已重建集會所,並計劃興建另一大型集會所以舉辦傳統祭典。

部落歷史

1850年左右,馬蘭阿美族人從卑南頂岩灣(Liyafu)遷入臺東市一帶的平原,隨後又因水患與外敵侵犯等原因而三度遷徙,1887年-1892年間,谷拉斯·馬亨亨擔任「卡基達安」(阿美語:kakitaan},意指頭目),率族人由鯉魚山東南山麓遷至現址,建立馬蘭社(今稱馬蘭部落),其阿美語Falangaw為當地山麓的名稱。馬亨亨與族人開闢水圳、灌溉農田,並積極與其他部族建立友好關係,確立了該社的發展基礎與勢力範圍{,設有阿米賽(Amisay)、依哇里艾(Iwaliay)、依笛姆賴(Itimulay)、達法古按(Tafakuan)、拉辣(Lala)、比那依利(Pinaili)、當瓜旦(Tankuatan)等七個集會所,其中阿米賽位於部落中心,中有不熄的火堆,四周有上下兩層的竹床供青年夜宿,為部落長老召開會議的會場,亦為豐年祭時舉辦祭典的場所,另外六個會所則位於部落的出入口,有青年(pakalongay)與未婚男子夜宿以防衛,另外部落也在貓山與利嘉溪岸間建有瞭望台與壕溝,以防備呂家社卑南族的入侵。後馬亨亨率族人於利嘉溪北岸的吉羅安擊敗呂家社,並與周邊卑南族各部召開會議議和。

1896年6月,馬蘭社197名男子在馬亨亨率領下,與卑南族卑南社與阿美族的雷公火社雷公火之役中,協助日本軍於雷公火(位於今關山鎮)擊敗清軍將領劉德杓的殘部。明治30年(1987年),馬蘭分教場(今新生國小)成立,有約50名學生。日本政府設置蕃社役場,以警察監督部落事務,並給予馬蘭社的原住民土地所有權,禁止卑南族人前來徵收納貢,使防禦需求大為減少。大正8年(1919年)馬蘭部落因霍亂而人口大減,集會所由七所簡併為四所,達法古按、比那依利與依哇里艾被裁撤。昭和10年(1935年),馬蘭部落另於馬蘭派出所旁建立青年團集會所,為部落召開會議之用,亦為日警傳達政令之處。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青年因外出征戰而減少,且防禦需求降低,馬蘭部落再次將會所簡併為一所,只留下部落中心的阿米賽集會所。昭和17年(1942年),馬蘭部落總計有2915人,其中男性1474人,女性1441人,因人口增加,部分族人向外移居,形成新的聚落,包括豐谷(Matang)、豐里(Alapanay)、康樂('Ining)、新馬蘭(Fukid)、大橋(Pungudan)、寶桑(Pusung)與豐年(Asiluay)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漢人大量遷入,馬蘭部落的房屋與土地也漸由漢人購得,民國48年(1959年)時漢人人數已多於阿美族人。民國50年(1961年),僅存的阿米賽集會所被變賣而關閉,使青少年夜宿會所的傳統中斷,臺東鎮公所補助成立「馬蘭山胞活動中心」(後改稱馬蘭原住民活動中心),但空間相對有限,難以舉辦傳統祭典,而需另行借用場地,派出所旁的青年團集會所則出借予國防部而改建為軍方營舍。隨著集會所的關閉與都市發展,年齡階層的制度也漸簡化。

民國93年(2004年),馬蘭部落將馬蘭原住民活動中心改建為三層樓的集會所,其中一樓為活動中心,二樓為研習用的教室,三樓則為文物展覽館,雖一度考慮在他處建立一空間充足的集會所,但均因地價太貴或選址附近漢人的反對而難以實行,只得於原本狹窄的活動中心原地重建。民國107年(2018年),馬蘭部落向軍方與農田水利會買回青年團集會所的土地,計畫於其上重建另一集會所,同年7月舉辦傳統的開工祭祖、驅邪與定樁儀式<。

部落社會制度

馬蘭部落早在頂岩灣時期即形成社會組織與制度,部落中有Pawtawan、Oros、Pacidal、Ciwidian、Fafukor、Raranges、Pa'anrifong、Tarisakan、Talakop與Fafoyol等十大氏族。部落中男子依年齡分為不同階層(kapot),自1819年起,每三年為一階層,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以當年部落或全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命名,如1896年的階層名稱「啦日本」(La lipong)為紀念日治時期的開始,1962年的階層名稱「啦傳廣」(La Tingko)為紀念部落男子楊傳廣獲得1960羅馬奧運十項全能項目的銀牌。各年齡階層在部落中負責不同職務,可分為青少年階段(pakalongay)、服役階段(kapah)、管理階段(mihiningay、milumlumay、palawilay、iPadalay、itukalay)與長老階段(isefi'ay),其中服役階段包含九個年齡階層,管理階段包含五個年齡階層,三年後進行第二次成年禮,即正式成年,進入服役階段,並可開始成家。

馬蘭阿美族人的傳統祭儀深受漢人的民間信仰影響,清咸豐年間,漢人於馬蘭部落附近建立寶桑庄的聚落,與馬蘭部落族人常有往來,日治時期當地人家中即已有與漢人相仿的祖先牌位,且元宵節為族人僅次於豐年祭的年節祭典,過去以歌舞隊演唱慶祝,近年則轉為宮廟式的遶境活動,並融入了部分阿美族傳統祭儀的元素。1960年代起,部落中建有慈惠堂等許多漢式的宮廟,並在信仰中融入阿美族傳統的元素,例如將某些漢人信仰的神明視為阿美族信仰中的特定神靈。近年來漢人民間信仰在馬蘭部落快速成長,使傳統祭儀漸趨沒落。另外,不同於其他阿美族部落,馬蘭阿美族人受基督宗教的影響較小,信教者也較少,1963年部落中才有馬蘭教會成立

參考文獻

  1. [1],台東馬蘭部落 拉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