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自由球是檯球規則術語,在斯諾克和中式八球的規則中有着不同的釋義。足球術語中的「自由球」為任意球的非規範說法。
斯諾克術語
自由球(Free Ball)就是在一方選手犯規而形成斯諾克時,獲擊球權的對手可以指定檯面上的任何一顆非活球作為活球擊打,計活球分值。
所謂活球是指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能夠首先被主球撞擊的目標球。而在選手獲得自由球上場時,活球就是當前台面尚存目標球中分值最小的球。
如一紅球或一被指定當作紅球的自由球被擊進袋,該運動員可繼續進行下一擊球,且下一個活球應是該運動員所選的一個彩球。如該彩球被擊進袋,可得分。然後再將彩球放回置球點。
自由球判定方法:在一次伴隨犯規的擊球之後,由於非活球的阻礙使得對手無法擊打主球使其能夠同時直線完全通過至少一顆活球的的兩邊時,判自由球。
足球術語
自由球(free kick) 自由球有直接自由球及間接自由球。踢直接自由球及間接自由球時,球必須靜止。踢自由球的球員,在球觸及另一球員之前,不可第二次觸球。
直接自由球判罰方法
直接自由球如果直接自由球直接踢進對方球門,算進球。如果直接自由球直接踢進己方球門,由對方踢角球。
間接自由球判罰方法
間接自由球裁判伸直一雙手臂高舉過頭,表示判罰間接自由球。裁判一直高舉手臂,待球踢出觸及其他球員或球脫離 比賽,才放下手臂。間接自由球踢出,球進入球門之前,必須接着觸及另一球員,才能算進球。如果間接自由球直接 踢進對方球門,由對方踢球門球。如果間接自由球直接踢進己方球門,由對方踢角球。
判罰自由球的注意事項
凡主罰自由球的球員將球踢出後,在球未觸及另一球員之前,便作第二次觸球,即作犯規論[1],須判罰改由對方主踢自由球。
規則
球在被踢出前必須放定。所有對方隊員必須距球至少9.15米,除非他們已站在本方的球門線上不能再往後退;當球滾 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比賽即為恢復。
如果是在本方罰球區內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對方隊員必須距球至少9.15米並且處在罰球區以外;當球滾至球的圓周 距離,並出罰球區後比賽即為恢復。守門員不得將球接入手中後再踢出進入比賽;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則應令重踢。
門將方面的任意球-守方在本方球門區內踢任意球時,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2]。攻方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犯規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如踢任意球的隊員在球被踢出後,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則應判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