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05月28日。主要負責統籌、協調航權、口岸、交通、文化、工商等相關行業和部門的旅遊管理職能,提高旅遊綜合服務和管理水平[1]。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明確:不再保留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由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整合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2];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旅遊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劃,依法搞好本省旅遊行業的綜合平衡和宏觀調控。
(二) 負責組織編制全省性的旅遊項目招商引資材料,促進和引導本省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參與管理全省發展旅遊產業的國家和地方投資計劃。
(三) 負責全省旅遊行業的統計和旅行社及旅遊定點單位業務年檢工作。
(四) 實施對全省旅遊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旅遊業經營權的招投標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飯店星級評定、年度覆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交通運輸和旅遊安全;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監管全省旅遊市場和受理重大旅遊服務質量的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五) 組織全省旅遊宣傳、市場開發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六) 指導和管理全省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七) 參與管理全省旅遊涉外事務;開展國際旅遊業務合作;審核報批本省在境外設立旅遊的機構和外國、港、澳台地區在我省開設的旅遊機構。
(八) 指導省旅遊協會和各旅遊中介組織的工作。
(九) 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十) 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 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旅遊工作。
視頻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海南省概況 ,中國網,2009-12-1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2018年修正) ,法律快車,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