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瀋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瀋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2004)20號)及《關於對市政府機構改革中相關部門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進行調整的通知》(沈編發(2004)61號)精神,設置中共瀋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黨委)、瀋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1]。
市國資委黨委和市國資委合署辦公。市國資委是瀋陽市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正局級建制。
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按照國務院規定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擬訂國有資產監管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依法對區、縣(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負責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優化和戰略性調整。
(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所監管企業資本運營,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制定 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參與制定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
(七)擬訂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策、法規,對全市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八)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健全並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
(九)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和省、市有關法規、規章及標準等工作。
(十)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 工作,強化所監管企業宣傳、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委屬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深化國有企業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股權期權激勵措施。負責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十一)負責所監管企業職工群眾信訪工作。
(十二)承擔本單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工作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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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政府部門 正文 ,中國瀋陽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全文) ,中國新聞網,200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