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59號)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發〔2018〕13號),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1]。
主要職責
(一)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含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港口、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水運、樞紐場站等)規劃、建設、管理。擬訂有關規章草案、規範性文件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交通、港口行業和參與擬訂全市郵政行業的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在國土空間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指導下,負責交通運輸體系的研究、規劃、管理、協調工作。組織編制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農村公路、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機場、港口及岸線、靜態交通、客貨運站場、公共停車場等交通專項規劃並實施。組織協調綜合運輸體系中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
(三)負責綜合交通的建設管理。組織擬訂交通運輸建設年度實施計劃。負責綜合交通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管、施工安全監管和造價管理。監督和指導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養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航空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鐵路(含城市軌道、地方鐵路)行業管理工作。統籌指導郵政行業,協調航道、海事涉地管理事務。
(五)牽頭負責保障城市交通暢通工作。負責統籌靜態交通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牽頭開展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分析、評估城市交通狀況,擬訂城市交通組織、管理和改善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工作。
(六)負責道路、水路運輸管理[2]。負責運政(含公交、出租小汽車)、路政和港口行政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業務。負責引航、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預算執行,承擔預算執行主體責任。編制並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負責交通運輸領域有關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價格、相關的經濟措施和調控措施。
(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指揮、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節假日交通運輸保障和政府指令性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港口設施保安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國防交通戰備工作,參與國防交通保障設施規劃建設工作。
(九)統籌負責智慧交通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縣(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惠州市政府領導分工調整,涉及多名副市長(附詳細名單) ,搜狐,2019-02-18
- ↑ 注意!《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要更新啦!,搜狐,2019-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