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開封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受市政府委託,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縣級[1]。
目錄
主要職責
主要任務是: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行業的管理規章[2]。2、負責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規劃、計劃、政策和農機管理有關具體規章制度、標準、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指導全市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機械化農業生產工作;指導農機維修工作和維修網點建設;負責農機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工作。4、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和執法、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和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5、負責農業機械化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農機產品試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6、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按要求負責農業機械化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參與農機用油等物品的分配使用和農機市場監督工作,指導農機管理系統的財務和審計工作;指導農機管理系統信息網絡建設。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務、組織、宣教及工、青、婦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車輛管理、後勤保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信訪穩定、行政管理和農機學會等工作。
人事勞動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資工作。
計劃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市農機化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年度農機作業計劃及統計工作;負責全市農機專項事業經費的管理、監督使用和審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負責局機關內部的財務工作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農機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擬定全市農機管理的有關具體規章制度、標準、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信息網絡建設;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機維修網點和人員的技術等級考核和發證以及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農機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救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規範農機市場,對農機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科技教育科
負責農業機械化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和農機產品試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機成人教育辦學資格的評估、審定並進行教學督導及相關培訓發證工作;指導市縣農機校的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小型農機具進行試驗、鑑定和質量檢測以及技術監督。
視頻
開封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農業部關於印發《全國農業機械化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2010年)》的通知 ,法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