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區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定西市安定區圖書館位於甘肅省定西市安定區解放路56號,1956年7月正式成立定西縣圖書館,2003年更名為安定區圖書館。現藏圖書12萬多冊、地方文獻635冊、古籍808部、歷年刊物34609冊及建國以來的《人民日報》、《甘肅日報》、《光明日報》等報紙合訂本6388冊,光盤1400餘張。現為國家「二級圖書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
目錄
基本介紹
1926年成立定西縣民眾教育館,1931年在縣城東街設民眾閱覽室,1934年改稱民眾圖書館,1941年改稱縣立民眾教育館,1956年7月正式成立定西縣圖書館,2003年更名為安定區圖書館。現為國家「二級圖書館[1]」、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
近年來,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為目標,以推動全民閱讀為抓手,以豐富讀者教育活動為載體,不斷轉變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全面實現了各種服務項目全免費,年均接待讀者8萬多人次,文獻外借達9萬多冊次、外借率達82.3%,為廣大讀者提供了豐富的精神食糧,傳播了先進的文化。先後榮獲「全國文明圖書館」、「全省文明圖書館」、「全省古籍普查工作先進單位」、「甘肅省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和運行工作先進單位」、 「定西市巾幗文明崗」、「區級文明單位」等稱號,並被授予「縣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定西市科普教育基地」。
展廳展館
圖書館內設借閱室、盲人閱覽室、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地方文獻室、古籍室、采編室、特藏室、辦證室等業務窗口。借閱室全開架提供中外文圖書的外借服務和閉架圖書的內閱服務,並設有盲人讀物專架,配有語音讀書機、讀屏軟件;地方文獻室提供地方文獻資料的查閱服務,並承接單位或個人地方史料的捐贈;電子閱覽室提供電子文獻閱覽、互聯網[2]信息瀏覽;報刊閱覽室全開架提供中文期刊的借閱和報紙的內閱服務;少兒閱覽室為青少年提供書刊借閱、開展讀者活動等服務;古籍室提供館藏古舊文獻的查閱服務。
館藏實力
現藏圖書12萬多冊、地方文獻635冊、古籍808部、歷年刊物34609冊及建國以來的《人民日報》、《甘肅日報》、《光明日報》等報紙合訂本6388冊,光盤1400餘張。其中《御篡周易折中二十二卷》、《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國史經籍錄》、《洴澼百金方》等古籍涉及經、史、子、集四部類的43個小類、7850冊(善本18部),《御篡周易折中》被列入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國史經籍志》、《晚唐詩抄》、《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3部被列入甘肅省珍貴古籍名錄。
實用信息
開館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雙休日及節假日:9:00---12:00 14:30----17:30
入館須知
一、本館向廣大讀者免費開放,讀者可根據需求在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地方文獻室和古籍室等服務窗口免證閱覽、憑證外借。
二、言談舉止文明禮貌,衣裝整齊,請勿穿背心、運動短褲或拖鞋入館。
三、保持館內整潔衛生,請勿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或將食物及飲料帶入館內。
四、 保持館內安靜,請不要喧譁或朗誦;請將手機置於靜音狀態,閱覽室內請勿撥打接聽手機。
五、愛護書刊資料,輕取輕放,切勿刻劃、書寫、塗抹、批點、撕頁。
六、愛護館內公共設施及設備,切勿塗抹刻畫、隨意損毀。
七、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
八、請注意安全,如遇火災及地震等突發事件,聽從工作人員指揮疏散。
九、請自覺遵守館內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安定區讀者違章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
十、學齡前兒童入館應有監護人陪同,監護人需對被監護人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保護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十一、嚴禁在圖書館從事任何違背法律法規的非法活動,禁止從事與安定區圖書館所提供閱讀文化服務無關的活動。
十二、請妥善保管隨身物品,隨身攜帶的物品應免費寄存到存包處,貴重物品請讀者隨身保管。
借閱規則
一、本館圖書供全區廣大人民群眾借閱;
二、借閱圖書應先辦理借書證,憑證借書;
三、憑證每次可借圖書2冊,期限21天,均可續借一次(10天);
四、讀者必須按期歸還圖書,每超1天收取逾期費0.3元,最高收取10元。
五、讀者來館借還圖書,不得帶入拎包、書包、自帶的圖書等物。
六、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批點、摺疊、塗改、污損、剪裁、影描、撕毀或遺失。讀者借書時,要當面檢查,如書內有上述情節,可向工作人員提出,要求註明,加蓋印記為憑,否則,還書時一經發現,由該讀者負責,並按《安定區圖書館賠償制度》處理。
七、成套類書、叢書和百科全書、工具書、珍善書、樣本書不外借,只供查閱。
辦證指南
一、初次辦證和換證
1.為了方便讀者,我館將實行一卡通服務,只使用A類讀者證,押金統一為100元。
2.初次辦證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軍人、武警可憑個人有效證件(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在我館辦證處填寫《安定區圖書館辦證申請書》即可免費辦理。
3.我館實行電腦借閱和管理,使用讀者卡,原借書證需更換為電腦借閱卡。換證讀者請還清所借書刊,憑原借書證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押金憑據,來館辦理換證(B、C證需補交押金差額)。
二、讀者證的使用
1.每證只限外借書刊2冊,總書價不得超過押金;借期21天,可續借一次(10天);逾期歸還者每天每冊收取0.3元罰款。
2.讀者信息及借還書情況都將記錄到本人借閱證。
3.有損壞或逾期還書等違規記錄時,須交清罰款,否則系統將自動停止辦理外藉手續。
三、退證、扗失、補辦規定
1.退證。讀者須提供押金憑據、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原件及讀者證,還清所借書刊、交清所欠費用後,可退還本證押金。(註:如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2.掛失。遺失讀者證,請立即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來館掛失;因未及時掛失而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3.補辦。讀者證遺失後需補辦者,須還清所借書刊、交清所欠費用,交10元工本費,可按上述條件重新辦證,原證同時作廢。
四、注意事項
1.讀者證可長期使用,實行年度註冊,滿一年後到辦證處免費註冊。
2.讀者證只限本人使用,特殊情況需出示雙方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3.讀者須自覺遵守《辦證申請書》有關規定。
4.請愛護讀者證,避免塗抹、磨損、折斷等,若由此導致讀者證無法使用,責任由持證者承擔。
建築布局
一樓(借閱室 地方文獻室)
二樓(電子閱覽室 報刊室 少兒閱覽室 特藏室)
三樓(自修室)。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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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圖書館未來發展的十大趨勢,搜狐,2017-10-03
- ↑ 中國互聯網的發展歷程,搜狐,201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