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體育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體育局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市體育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1],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在立法權限內擬訂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改革,擬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發展規劃,協調推進全市體育事業發展。
(三)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比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五)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動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活動;負責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規模體育活動和體育系統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研教育工作。負責全市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七)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及與港澳台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八)管理健身氣功。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2]。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新聞宣傳和數字體育工作。承擔體育改革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體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牽頭擬訂全市體育發展規劃。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的督辦。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相關服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指導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及平安綜治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和運動員保障等工作。負責體育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外事交流和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協調退役運動員的學歷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三)體育經濟處(掛財務與審計處牌子)。指導體育產業發展,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市體育市場稽查,監督體育經營活動。負責局機關的計劃財務,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依法對所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擬訂局系統基本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綜合統計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四)群眾體育處。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擬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群眾性體育項目比賽的訓練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管理健身氣功。
(五)訓練競賽處。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青少年體育工作規劃,進行業餘訓練布局。指導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組織競技體育項目比賽的備戰和參賽。負責裁判員、教練員、運動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體育科研和學術交流等工作;管理直屬訓練單位的教學、訓練。申辦和組織實施各類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監督賽風賽紀。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視頻
寧波市體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2017國家對體育的政策規定 ,學習啦,2017-05-15
- ↑ 機構職能 ,寧波市體育局,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