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皇后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孟皇后 | ||
---|---|---|
| ||
國家 | 宋朝 | |
姓 | 宋 | |
名 | 哲 | |
姓名 | 宋哲 | |
封爵 | 皇后 | |
號 | 飛燕 | |
出生 |
洺州 | |
婚姻名份 | 皇后 | |
諡號 | 慈獻烈皇后 | |
親屬 | ||
夫 | 哲宗 |
元佑皇后(1073年-1131年),宋朝人,孟姓,故又常被稱為元佑孟皇后,洺州(約在今中國河北省永年縣)人,是宋哲宗的第一位皇后。其二度被廢又二度復位,並二次於國勢危急之下被迫垂簾聽政,經歷之離奇,實為罕見。
人物生平
封后與第一次被廢
孟氏出身世家,是曾任宋朝眉州(今四川省眉山市)防禦使、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的孫女。[[宋哲] 趙煦孟皇后畫像 宗幼年即帝位,後來逐漸長大,祖母高太皇太后替哲宗選了世家之女百餘人入宮,孟氏是其中之一,當年孟氏才16歲。元佑七年(1092年),高太皇太后諭宰執:"孟氏子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1]
但好景不常,哲宗寵愛的是婕妤劉氏。紹聖三年(1096年),孟氏所生之女福慶公主重病,藥石罔效,孟氏之姐持道家治病符水入宮醫治。由於符水之事向為宮中禁忌,孟氏大驚失色,命將符水藏之,等到哲宗到時,再一一說明原委,本來哲宗也認為是人之常情,並不怪罪。不料於公主病逝後,孟氏養母燕夫人等人為孟氏及公主祈福,此事正落人口實。得到哲宗專寵的劉婕妤趁此機會,將前後兩件事情聯繫起來在哲宗面前搬弄是非,說孟皇后這是在詛咒皇帝。哲宗聽說後也開始懷疑起來,命梁從政、蘇珪調查此案。在宰相章惇和劉婕妤的授意下,他們逮捕了皇后左右侍女及宦官數十人,並將這些人刑求逼供,史載"搒掠備至,肢體毀折,至有斷舌者"。太監、宮女們不願誣衊孟皇后,個個被打得體無完膚,割舌斷肢者不在少數。最後,梁從政等人不得不偽造供詞,才讓哲宗相信孟皇后圖謀不軌。其後位於是被廢,將她安置在被廢妃嬪出家所居的瑤華宮,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
由於當時北宋新舊黨爭正烈,孟氏是支持舊黨的高太皇太后與向太后所立,高太皇太后去世後不久,哲宗親政,欲極力擺脫這位祖母的陰影,改而支持新黨,提拔新黨的章惇做宰相,章惇也支持哲宗寵愛的劉婕妤,有廢孟氏後位之圖,遂釀成了這件冤獄。
復位與第二次被廢
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病逝,端王趙佶繼位,是為徽宗。舊黨在向太后的支持下重新抬頭,孟氏時來運轉,遂被復位,因其封后於元佑年間,[2]
不料,次年(1101年)向太后病逝,其後於崇寧元年(1102年)又發生元佑黨人事件,徽宗重新任用新黨蔡京等人,貶摘舊黨(元佑黨人),孟氏再受牽連,二度被廢,重回瑤華宮,加賜"希微元通知和妙靜仙師"之號,就這樣過了20多年。
靖康之禍與再復位
欽宗靖康初年,孟氏先因瑤華宮失火,移居延寧宮,後延寧宮又失火,出宮居住相國寺前之私宅。
靖康二年(1127年),金人攻陷汴京(今中國河南省開封市),徽、欽二帝被擄,史稱"靖康之禍"。當時六宮有位號者都隨徽、欽二帝北遷,只有孟氏因被廢而幸運地留下。由於宋皇室唯一的漏網之魚-康王趙構遠在濟州(今中國山東省巨野縣),於是被金人立為楚帝的張邦昌接受呂好問建議,迎接孟氏入居延福宮,上尊號為"宋太后",接受百官朝拜,但有人以這是張邦昌依宋太祖趙匡胤篡後周以後,尊后周的符太后為周太后,並迎入西宮居住的往例,認為張邦昌仍有代宋自立的野心。後來大臣胡舜陟、馬伸又上書,政事應取得太后之命令才能決定,張邦昌不得已,乃恢復孟氏元佑皇后的尊號,並請其垂簾聽政。
稍後,趙構於南京應天府(今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即帝位,是為高宗,元佑皇后撤簾不再聽政,並被尊為元佑太后。不久,因"元"字犯其祖父孟元的名諱,再改為隆佑太后。 [3]
南渡以後
由於汴京已不可守,孟氏遂隨高宗南渡至行在越州。建炎三年(1129年)苗傅、劉正彥兵變,高宗趙構迫退位,由年僅3歲的皇太子趙旉繼位,趙旉就是宋簡宗、正安帝。因亂軍所逼,孟氏再度垂簾聽政。孟氏曲加慰撫苗傅等人,並召韓世忠之妻梁紅玉,勉令韓世忠速來勤王。後來,亂事平定,再度撤簾。
當初汴京城破,宋皇室幾乎全數被俘北遷,孟氏與高宗是極少數倖免者,在紹興十二年(1142年)高宗生母韋太后自金國放歸以前,孟氏一直是當時宋室母儀之代表。高宗南渡不久,金人復南侵,於是高宗乘船入海,孟氏則是向江西逃亡,金人一再追擊,孟氏隨行兵眾潰散,甚至到了要以農人抬轎的窘境。高宗知道孟氏處境後即謂"朕初不識太后,自迎至宋州(應天府),愛朕不啻己出。今在數千里外,兵馬驚擾,當亟奉迎,以愜朕朝夕慕念之意。"因此派人迎至高宗紹興皇宮所在。
孟氏性情恭謹,沒有什麼不好的事見聞於朝廷。又喜歡飲酒,高宗認為越酒不好喝,命人另外再買甜酒,孟氏就差人去付帳,不曾強取而不付酒錢。在宮中曾覺頭暈目眩,有宮人自稱會用符水治病,孟氏想起了年輕時的遭遇,馬上命令將這個宮人趕出宮外。
紹興元年(1131年)孟氏去世,諡昭慈獻烈皇后,葬都城紹興府會稽縣上皇村。紹興三年(1133年)改諡昭慈聖獻皇后。 [4]
史籍記載
宋史·列傳二
哲宗昭慈聖獻孟皇后,洺州人,眉州防禦使、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元之孫女也。
初,哲宗既長,宣仁高太后歷選世家女百餘入宮。後年十六,宣仁及欽聖向太后皆愛之,教以女儀。元佑七年,諭宰執:孟氏子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命學士草制。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台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後六禮以進。至是,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策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岩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御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帝親御文德殿冊為皇后。宣仁太后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進後父合門祗候在為宗儀使、榮州刺史,母王氏華原郡君。
久之,劉婕妤有寵。紹聖三年,後朝景靈宮,訖事,就坐,諸嬪御立侍,劉獨背立簾下,後合中陳迎兒呵之,不顧,合中皆忿。冬至日,會朝欽聖太后於隆佑宮,後御坐未髹金飾,宮中之制,惟後得之。婕妤在他坐,有慍色,從者為易坐,制與後等。眾弗能平,因傳唱曰:「皇太后出!」後起立,劉亦起,尋各復其所,或已撤婕妤坐,遂仆於地。懟不復朝,泣訴於帝。內侍郝隨謂婕妤曰:毋以此戚戚,願為大家早生子,此坐正當為婕妤有也。
會後女福慶公主疾,後有姊頗知醫,嘗已後危疾,以故出入禁掖。公主藥弗效,持道家治病符水入治。後驚曰:姊寧知宮中禁嚴,與外間異邪?令左右藏之;俟帝至,具言其故。帝曰:此人之常情耳。後即藝符於帝前。宮禁相汀傳,厭魅之端作矣。未幾,後養母聽宣夫人燕氏、尼法端與供奉官王堅為後禱祠。事聞,詔入內押班梁從政、管當御藥院蘇珪,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者、宮妾幾三十人,搒掠備至,肢體毀折,至有斷舌者。獄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錄,罪人過庭下,氣息僅屬,無一人能出聲者。敦逸秉筆疑未下,郝隨等以言脅之。敦逸畏禍及己,乃以奏牘上。詔廢后,出居瑤華宮,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
初,章惇誣宣仁後有廢立計,以後逮事宣仁,惇又陰附劉賢妃,欲請建為後,遂與郝隨構成是獄,天下冤之。敦逸奏言:中宮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后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后也。且言:嘗覆錄獄事,恐得罪天下後世。帝曰:敦逸不可更在言路。曾布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推治,故命敦逸錄問,今乃貶錄問官,何以取信中外?乃止。帝久亦悔之,曰:章惇誤我。
元符末,欽聖太后將復後位,適有布衣上書,以後為言者,即命以官;於是詔後還內,號元佑皇后,時劉號元符皇后故也。崇寧初,郝隨諷蔡京再廢后,昌州判官馮澥上書言後不得復。台臣錢遹、石豫、左膚等連章論韓忠彥等信一布衣狂言,復己廢之後,以掠虛美,望斷以大義。蔡京與執政許將、溫益、趙挺之、張商英皆主其說。徽宗從之,詔依紹聖詔旨,復居瑤華宮,加賜希微元通知和妙靜仙師。
靖康初,瑤華宮火,徙居延寧宮;又火,出居相國寺前之私第。金人圍汴,欽宗與近臣議再復後,尊為元佑太后。詔未下而京城陷。時六宮有位號者皆北遷,後以廢獨存。張邦昌僭位尊號為宋太后,迎居延福宮,受百官朝。胡舜陟、馬伸又言,政事當取後旨。邦昌乃復上尊號元佑皇后,迎入禁中,垂簾聽政。
後聞康王在濟,遣尚書左右丞馮澥、李回及兄子忠厚持書奉迎。命副都指揮使郭仲荀將所部扈衛,又命御營前軍統制張俊逆於道。尋降手書,播告天下。王至南京,後遣宗室士亻褭及內侍邵成章奉圭寶、乘輿、服御迎,王即皇帝位,改元,後以是日撤簾,尊后為元佑太后。尚書省言,元字犯後祖名,請易以所居宮名,遂稱隆佑太后。
上將幸揚州,命仲荀衛太后先行,駐揚州州治。會張浚請先定六宮所居地,遂詔忠厚奉太后幸越州,以苗傅為扈從統制。逾年,傅與劉正彥作亂,請太后聽政。又請立皇子。太后諭之曰:自蔡京、王黼更祖宗法,童貫起邊事,致國家禍亂。今皇帝無失德,止為黃潛善、汪伯彥所誤,皆已逐矣。傅等言必立皇太子,太后曰:今強敵在外,我以婦人抱三歲小兒聽政,將何以令天下?傅等泣請,太后力拒之。帝聞事急,詔禪位元子,太后垂簾聽政。朱勝非請令臣僚得獨對論機事,仍日引傅黨一人上殿,以釋其疑。太后從之,每見傅等,曲加慰撫,傅等皆喜。韓世忠妻梁氏在傅軍中,勝非以計脫之,太后召見,勉令世忠速來,以清岩陛。梁氏馳入世忠軍,諭太后意。世忠等遂引兵至,逆黨懼。朱勝非等誘以復辟,命王世修草狀進呈。太后喜曰:吾責塞矣。再以手札趣帝還宮,即欲撤簾。帝令勝非請太后一出御殿,乃命撤簾。是日,上皇太后尊號。
太后聞張浚忠義,欲一見之,帝為召浚至禁中。承議郎馮楫嘗貽書苗傅勸復辟,上未之知,太后白其事,楫得遷秩。
帝幸建康,命簽書樞密院事鄭珏衛太后繼發,比至,帝率群臣迎於郊。會防秋迫,命劉寧止制置江、浙,衛太后往洪州,百司非預軍事者悉從。仍命滕康、劉珏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從行,凡四方奏讞、吏部差注、舉辟、功賞之類,皆隸焉。復命四廂都指揮使楊惟忠,將兵萬人衛從。帝慮敵人來侵,密諭康、珏緩急取太后旨,便宜以行。過落星寺,舟覆,宮人溺死者十數,惟太后舟無虞。
既至洪州,議者言:金人自蘄、黃渡江,陸行二百餘里,即到洪州。帝憂之,命劉光世屯江州。光世不為備,金人遂自大冶縣徑趣洪州。康、珏奉太后行,次吉州。金人追急,太后乘舟夜行。質明,至太和縣,舟人景信反,楊惟忠兵潰,失宮人一百六十,康、珏俱遁,兵衛不滿百,遂往虔州。太后及潘妃以農夫肩輿而行。帝慮太后徑入閩、廣,遣使歷詢後所在,及知在虔州,遂命中書舍人李正民來朝謁。
時虔州府庫皆空,衛軍所給,惟得沙錢,市買不售,與百姓交斗,縱火肆掠。土豪陳新率眾圍城,康、珏、惟忠弗能禁。惟忠步將胡友自外引兵破新於城下,新乃去。帝聞,罷康、珏,命盧益、李回代之。諭輔臣曰:朕初不識太后,自迎至南京,愛朕不啻己出。今在數千里外,兵馬驚擾,當亟奉迎,以愜朕朝夕慕念之意。遂遣御營司都統辛企宗、帶御器械潘永思迎歸。太后至越州,帝親迎於皇宮門外,遍問所過守臣治狀。
入宮禁中,嘗微苦風眩。有宮人自言善符呪,疾良已。太后驚曰:仁吾豈敢復聞此語耶!立命出之。太后生辰,置酒宮中,從容謂帝曰:宣仁太后之賢,古今母后未有其比。昔奸臣肆為謗誣,雖嘗下詔明辨,而國史尚未刪定,豈足傳信?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帝也。帝聞之悚然。後乃更修《神宗》、《哲宗實錄》,始得其正,而奸臣情狀益著。
帝事太后極孝,雖帷帳皆親視;或得時果,必先獻太后,然後敢嘗。宣教郎范燾與忠厚有憾,誣與太后密養欽宗子。帝曰:朕於太后如母子,安得有此。即治其罪。紹興五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左右,衣弗解帶者連夕。
四月,崩於紹興皇宮之西殿,年五十九。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帝詔曰: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用母后臨朝禮。上尊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后,推恩外家凡五十人。殯於會稽上皇村,附神主於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后上。三年,改諡昭慈聖獻。
後性節儉謙謹,有司月供千緡而止。幸南昌,斥賣私絹三千匹充費。尋詔文書應奏者避後父名,不許;群臣請上太皇太后號,亦不許。忠厚直顯謨閣,台諫、給舍交章論列,後聞,即令易武,命學士院降詔,戒敕忠厚等不得預聞朝政、通貴近、至私第謁見宰執。以恩澤當得官者近八十員,後未嘗陳請。
初,後受冊日,宣仁太后嘆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有事變,必此人當之。後皆如所云。 [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472
《立孟元孫女為皇后詔》:哲宗元佑七年...二月乙卯,太皇太后始宣諭雲:"近選得九家十女,惟孟家女最可,但長三歲,然顏殊未及。"........及是月甲寅,太皇太后又宣諭:"孟家女入內能執婦禮,可降制立為皇后。"(四月初二)手書曰:"吾近以皇帝年長,中宮未建,盡選諸臣之家,參求賢德。故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孫女,閥閱之後,以禮自持,天姿端靖,雅合法相,宜立為皇后。付學士院降制施行,其他典禮並依已降指揮。"[6]
文獻參考
- ↑ "遂將孟氏封后。
- ↑ 故被稱為元佑皇后。
- ↑ 挽救北宋危亡的孟皇后,經歷離奇博古致知
- ↑ 宋哲宗為什麼要廢掉孟皇后瘋狂創意時尚樂園
- ↑ 北宋時期的宋哲宗趙煦的皇后是誰歷史生活大圈
- ↑ 元祐皇后360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