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救援分隊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救援分隊按照我國核應急能力一個體系、兩個系統(軍隊和地方)、三個層級(國家級、省級、集團和核設施營運單位級)建構的實際格局,堅持優勢互補、相互支援、突出重點、系統配套、軍民結合、科學布局的原則,首批設立25支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救援分隊[1]。
目錄
應急專業救援分隊
1.國家核應急救援輻射監測現場技術支持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承擔任務:主要承擔現場輻射監測資料的收集與處理,開展現場應急監測,提供核應急輻射監測技術諮詢及行動建議等任務。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現場輻射監測響應行動的能力。人員抽組:30人。
2.國家核應急救援輻射防護現場技術支持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承擔任務:主要承擔現場輻射防護相關信息收集與處理,提供核應急輻射防護技術諮詢,現場防護裝備及防護措施可靠性、有效性檢驗,協助指導現場輻射防護力量使用等相關現場技術支持等任務。人員抽組:3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現場輻射防護響應行動的能力。
3.國家核應急救援航空輻射監測分隊(1支)
依託單位:核工業航測遙感中心。承擔任務:主要承擔實施大面積快速監測,跟蹤放射性煙羽擴散,實時快速分析與核素識別、結果顯示與報告監測結果等任務。必要時,與國家核應急航空輻射監測與偵察分隊(空軍)任務對接,功能互補,共同完成核應急航空輻射監測任務。人員抽組:3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航空輻射監測響應行動的能力。
4.國家核應急救援航空輻射監測與偵察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93501部隊80分隊和93427部隊。承擔任務:主要承擔國家核應急航空救援空中輻射監測、偵察和空中裝備支援等任務,通過現役裝備信息化改造、空中搭載平台加改裝、信息傳輸系統建設、核應急航空救援模擬訓練等研發和訓練活動,實現迅速搭載快速出動、核事故應急救援監測、信息實時共享融合的目標,與國家核應急航空輻射監測分隊任務對接互補,共同完成核應急航空輻射監測與偵察等任務。人員抽組:5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航空輻射監測和偵察響應行動的能力。
5.國家核應急救援去污洗消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66114部隊。承擔任務:主要承擔核事故現場去除或降低人員、設備、場所、局部環境的放射性污染等任務。人員抽組:215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去污洗消響應行動的能力。
6.國家核應急醫學救援分隊(13支)
依託單位:分別依託國家衛生計生委核事故醫學應急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和血液病醫院),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肺科醫院、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南華大學附屬南華醫院(原核工業415醫院),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核工業總醫院)、核工業416醫院、核工業417醫院、核工業419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13醫院設立。承擔任務:重點承擔快速、就近支援所在區域(指駐地所在省及周邊省份)核應急現場醫學救援任務,具體承擔指導並協助一線救援力量現場醫學救治、傷員轉運、個人受照劑量的監(檢)測,受照人員的心理評估和干預等任務;根據需要擔負跨區支援任務。人員抽組:各3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醫學救援和快速處置響應行動的能力。
7.國家核應急救援海洋輻射監測南海、東海、北海分隊(3支)。
依託單位: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東海分局、北海分局。承擔任務:分別承擔管轄海域核應急救援海洋輻射監測與評估,以及為現場採取海洋環境保護措施及海上公眾救援行動提供相關技術支持等任務。人員抽組:各20人。 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海洋輻射監測與評估響應行動的能力。
8.國家核應急救援西南地區工程搶險分隊(1支)
依託單位:四川省核工業地質局。承擔任務:主要承擔西南地區極端自然災害及衍生災害條件下的軍工核設施外圍工程搶險任務,兼顧其他核設施核應急工程搶修任務;緊急狀態下,為其他區域提供相應支援。人員抽組:20人。 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工程搶險任務響應行動的能力。
9.國家核應急西南救援輻射監測和防護技術支持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承擔任務:主要承擔中物院軍工、軍事核設施核應急輻射監測、輻射防護現場技術支持和快速機動監測、分析、防護等任務。人員抽組:2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核事故環境下輻射監測和輻射防護響應行動的能力。
10.國家核應急救援海上去污洗消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92863部隊和92330部隊防化劑量監測站、92730部隊應急救援大隊和防化劑量監測站。承擔任務:主要承擔對事故海域空中和海面環境、人員及設施設備污染情況的偵察監測,對事故海域的水質及人員用水進行取樣化驗並確定物質種類,對受污染的設施設備、人員進行洗消,並執行海上搜救等任務。人員抽組:200人。能力要求:具有實施海域空中與海面輻射監測、取樣化驗、去污洗消和海上搜救的能力。
11.國家核應急救援重度輻射污染區處置分隊(1支)
依託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96426部隊。承擔任務:主要承擔對重度輻射污染區實施快速監(檢)測,標定重度輻射污染區範圍,確定人員、裝備、環境污染[2]等級和放射性污染源頭;對重度輻射污染區源頭控制和現場人員裝備洗消;對放射性廢物進行快速回收處置等任務。人員抽組:300人。能力要求:具有在重度輻射污染區實施輻射監測、污染源控制、放射性廢物回收的能力。
參考文獻
- ↑ 我國組建10個國家核應急專業救援隊,完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體系 ,搜狐,2021-12-19
- ↑ 環境污染的類型及原因有哪些 ,搜狐,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