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實第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名實第十是《顏氏家訓》中的卷四。《顏氏家訓》是南北朝時期顏之推[1]創作的家訓。
原文
名之與實,猶形之與影也。德藝周厚,則名必善焉;容色姝麗,則影必美焉。
今不修身而求令名於世者,猶貌甚惡而責妍影於鏡也。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祐,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干浮華之虛稱,非所以得名也。
人足所履,不過數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顛蹶於崖岸,拱把之梁,每沈溺於川谷者,何哉?為其旁無餘地故也。君子之立己,抑亦如之。至誠之言,人未能信,至潔之行,物或致疑,皆由言行聲名,無餘地也。吾每為人所毀,常以此自責。若能開方軌之路,廣造舟之航,則仲由之言信,重於登壇之盟,趙熹之降城,賢於折衝之將矣。
吾見世人,清名登而金貝入,信譽顯而然諾虧,不知後之矛戟,毀前之干櫓也。虙子賤云:「誠於此者形於彼。」人之虛實真偽在乎心,無不見乎跡,但察之未熟耳。一為察之所鑒,巧偽不如拙誠,承之以羞大矣。伯石讓卿,王莽辭政,當於爾時,自以巧密;後人書之,留傳萬代,可為骨寒毛豎也。近有大貴,以孝著聲,前後居喪,哀毀逾制,亦足以高於人矣。而嘗於苫塊之中,以巴豆塗臉,遂使成瘡,表哭泣之過。左右童豎,不能掩之,益使外人謂其居處飲食,皆為不信。以一偽喪百誠者,乃貪名不已故也。
有一士族,讀書不過二三百卷,天才鈍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犢珍玩,交諸名士,甘其餌者,遞共吹噓。朝廷以為文華,亦嘗出境聘。東萊王韓晉明篤好文學,疑彼製作,多非機杼,遂設宴言,面相討試。竟日歡諧,辭人滿席,屬音賦韻,命筆為詩,彼造次即成,了非向韻。眾客各自沈吟,遂無覺者。
韓退嘆曰:「果如所量!」韓又嘗問曰:「玉珽杼上終葵首,當作何形?」乃答云:「珽頭曲圜,勢如葵葉耳。」韓既有學,忍笑為吾說之。
治點子弟文章,以為聲價,大弊事也。一則不可常繼,終露其情;二則學者有憑,益不精勵。
鄴下有一少年,出為襄國令,頗自勉篤。公事經懷,每加撫恤,以求聲譽。
凡遣兵役,握手送離,或齎梨棗餅餌,人人贈別,云:「上命相煩,情所不忍;道路饑渴,以此見思。」民庶稱之,不容於口。及遷為泗州別駕,此費日廣,不可常周,一有偽情,觸塗難繼,功績遂損敗矣。
或問曰:「夫神滅形消,遺聲余價,亦猶蟬殼蛇皮,獸<辶亢>鳥跡耳,何預於死者,而聖人以為名教乎?」對曰:「勸也,勸其立名,則獲其實。」且勸一伯夷,而千萬人立清風矣;勸一季札,而千萬人立仁風矣;勸一柳下惠,而千萬人立貞風矣;勸一史魚,而千萬人立直風矣。故聖人慾其魚鱗鳳翼,雜沓參差,不絕於世,豈不弘哉?四海悠悠,皆慕名者,蓋因其情而致其善耳。抑又論之,祖考之嘉名美譽,亦子孫之冕服牆宇也,自古及今,獲其庇蔭者亦眾矣。夫修善立名者,亦猶築室樹果,生則獲其利,死則遺其澤。世之汲汲者,不達此意,若其與魂爽俱升,松柏偕茂者,惑矣哉!
個人作品
在文學方面,顏之推博學多識,一生著述甚豐,史載有《文集》三十卷、 《承天達性論》、《訓俗文字略》一卷、《急就章注》一卷、《筆墨法》一卷、《誡殺訓》一卷、《七悟》一卷、《稽聖賦》三卷、《證俗音字》五卷、《還冤志》三卷、《集靈記》二十卷、《顏氏家訓》七卷。其中,流傳下來的僅《顏氏家訓》和《還冤志》兩書,《急就章注》《證俗音字》和《集靈記》尚有輯本,其他諸書均已亡佚。
相關史料
記載顏之推生平的史料有《北史·卷八十三·列傳第七十一·文苑》、《北齊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文苑》《顏氏家訓》《陋巷志》[2]《唐故通議大夫行嶭王友柱國贈秘書少監國子祭酒太子少保顏君碑銘》(即《顏氏家廟碑》)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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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顏之推讀書治學之要訣,搜狐,2019-07-22
- ↑ 淺談顏子文化的研究 ,搜狐,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