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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無線電監測站對全省在用的各類無線電台(站)進行監聽、監測,監督其是否按核定的程序和項目工作。
主要職能
1、對全省在用的各類無線電台(站)進行監聽、監測,監督其是否按核定的程序和項目工作,主要包括:
(1) 系統地檢查吉林省內電台的發射質量,看其工作是否符合批准的技術條件和要求,包括:使用頻率、發射帶寬(XdB帶寬)、頻偏、信號場強和場強分布、諧波和其它雜散輻射、信號的調製方式和調製指數等;
(2) 系統地測量吉林省內無線電頻譜占用情況:頻道占用度、頻段占用度;
(3) 對整個無線電頻譜進行觀測,以便發現未經許可的電台或身份不明無線電發射源的發射,以及工科醫設備的干擾;
(4) 對吉林省內重要台站、重要頻段的電磁環境[1]進行全面監測,逐步建立有關電磁環境數據的檔案;
(5) 測量發射標識和監聽台站呼號,確定電台類別和業務性質,監聽電台的工作實踐和業務是否與核准的內容相同;
(6) 測量信號方位確定信號發射的位置。
2、查找無線電干擾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運用監測技術識別干擾信號。通過信號分析,確定干擾產生的原因,通過測向交繪確定干擾源的位置。
3、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除對新設台站使用的設備進行驗收測試,還靠定期檢測(年檢抽測)無線電在網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監測項目包括:(1)發射頻率、功率、帶寬(或調製度)及雜散發射等常規項目。(2)發射機的鄰頻道功率,接收機的同頻道抑制比、鄰頻道選擇性、雜散響應抑制、互調抑制比、阻塞和傳導等電磁兼容項目。
4、檢測工業、科學、醫學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5、無線電台(站)的技術審查和技術驗收。
6、進行新設台站(含VHF/UHF頻段、微波站、衛星地球站、雷達[2]站等)的電磁環境測試和系統間的電磁兼容分析工作,為台站審批和頻率指配提供技術支持。
7、負責全省監測網的規劃與建設。
8、為頻管部門提供有價值的監測數據,建立吉林省內無線電台站監測、設備檢測數據庫;維護計算機局域網、監測網及台站、頻率指配專業數據庫應用軟件和數據庫內容。
9、參與或承擔無線電監測技術的研究和試驗工作。
10、承擔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和國際電聯下達的監測任務。
11、配合上級和友鄰單位完成聯合監測、檢測、電磁環境測試和無線電干擾源查找任務。
12、指導B級或C級站的監測技術工作。
13、負責全省各級無線電監測站計算機廣域網的規劃與建設、省本級計算機局域網的日常維護以及安裝推廣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下發的各類應用系統軟件。
14、 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管理。
(1)依據條例制定無線電管理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劃分規定;
(2)制定各技術崗位責任制;
(3)在全省推行工程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工作,並負責考核與發證工作。
15、 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1)制定全省無線電管理工程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大綱;
(2)根據不同的崗位要求,制定詳細的培訓計劃,並制定培訓、考核、發證的工作程序;
(3)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制定各年度的培訓計劃與組織實施;
(4)建立全省無線電管理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檔案,並作為各崗位工程技術人員評定職稱的參考依據。
16、 國家與省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其它職責。
參考文獻
- ↑ 科普:你應該了解的智能變電站電磁環境 ,搜狐,2019-12-26
- ↑ 雷達的用途和分類,以及影響雷達性能的要素 ,搜狐,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