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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辛普森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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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倫塔爾·詹姆斯·辛普森英語:Orenthal James Simpson,1947年7月9日),出生於美國舊金山,簡稱O·J·辛普森(O.J. Simpson),因名字簡寫為OJ而得到「果汁先生」的暱稱。辛普森原是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衛。後成為影視和廣告明星,並擔任體育評論員。在1973年,辛普森創下記錄,成為在一個賽季中持球衝刺超過2000碼的第一人。從職業球賽中退役後,辛普森成為擔任電視體育評論員並從事演員工作。

1995年,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兩宗謀殺罪,受害人為其前妻妮克爾·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及其好友羅納德·高曼(Ronald Goldman),即辛普森案,在經過漫長的公開刑事審判後,因證據存有漏洞,被判無罪。後,布朗(辛普森前妻)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賠償。1997年2月5日,陪審團一致認為,有足夠證據說明辛普森應為高曼的枉死和對布朗的毆打行為支付民事賠償,共33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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