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2014年克里米亞歸屬公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2014年克里米亞歸屬公投
圖片來自civilmedia

2014年克里米亞歸屬公投,是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政府於2014年3月16日發起的一場公投,讓克里米亞選民決定是否從烏克蘭獨立,並且加入俄羅斯聯邦。參與者包含來自整個克里米亞半島,包括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和塞瓦斯托波爾市的選民。在公投開始前的2014年3月14日烏克蘭憲法法院|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ый суд Украины裁定公投違憲。就在同一天,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最高拉達塞瓦斯托波爾市議會就公投做出最後決定,意味着烏克蘭已經喪失了在此地進行執政的能力。16日的投票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約97%)選民贊成脫烏入俄之動議。3月17日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和塞瓦斯托波爾市議會最高委員會認可了這項公民投票結果。投票結果顯示絕大多數選民表示贊成。

大部分西方國家和烏克蘭臨時政府拒絕承認此公投。而克里姆林宮、俄羅斯聯邦政府、克里米亞政府則全部都拒絕承認烏克蘭臨時政府,並指責烏克蘭臨時政府是非法政變產生的叛亂組織,無權就公投發表任何意見。

2014年3月17日的獨立宣言和公民投票的結果宣布克里米亞共和國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與塞瓦斯托波爾市一起脫離烏克蘭。同日,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命令承認克里米亞共和國成為一個獨立和主權國家。與此同時,克里米亞議會準備從速起草國際條約加入俄羅斯聯邦。3月18日,俄羅斯簽署國際條約接收克里米亞共和國和塞瓦斯托波爾市,並於21日將它們作為聯邦主體編入克里米亞聯邦管區[1]

導火線

2014年,由於烏克蘭政局動盪不安克里姆林宮在2月23日回應克里米亞總統代表篾什科夫以及部長會議主席阿克肖諾夫的主動求援,派遣俄羅斯聯邦軍部隊進駐克里米亞

2014年2月26日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最高拉達(克里米亞議會)外發生衝突,造成2人死亡,35人送醫治療。

2014年2月27日,在克里米亞議會商討是否採用俄羅斯聯邦國旗時遭到不明身份武裝人員襲擊。

2014年3月6日,克里米亞議會正式通過脫離烏克蘭並重新加入俄羅斯聯邦的公投提案,定於3月16日就此舉行公投。代理烏克蘭總統亞歷山大•圖奇諾夫總統同時宣布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停止克里米亞議會的決定,烏克蘭最高拉達將解散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議會,將保衛烏克蘭領土。

2014年3月7日,俄羅斯聯邦的國會正式通過克里米亞脫離烏克蘭並重新加入俄羅斯聯邦的請求。與此同日,最大反對黨俄羅斯聯邦共產黨主席根納季•安德烈耶維奇•久加諾夫在國營電視臺發表聲明,支持克里米亞成爲隸屬俄羅斯聯邦管轄的自治共和國。

公投選項

根據相關法律,克里米亞議會決定,公投問題選項數目一共有兩條:

  1. 你是否支持克里米亞加入爲俄羅斯聯邦的一部分?(俄語:Вы за воссоединение Крыма с Россией на правах субъек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2. 你是否支持恢復克里米亞作為烏克蘭一部分的1992年克里米亞憲法|Constitution of Crimea|克里米亞共和國憲法?(俄語:Вы за восстановление действия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Республики Крым 1992 года и за статус Крыма как части Украины?)

公投表格以西里爾字母書寫的俄羅斯語烏克蘭語克里米亞韃靼語三語對照。兩條問題都沒有提供明確的是非作答選項,投票人只能二擇其一,同時作答兩條問題會被視作廢票,公投表格沒有提供「兩者皆否」或「維持現狀」的選項。根據路透社的評論,第二條選項「只會稍微拖延(克里米亞)半島被俄羅斯控制的時間」,因為1992年的克里米亞憲法賦予當時的克里米亞議會自主選擇與哪些國家建立邦交關係,而2014年公投前克里米亞議會已經表達了明確加入俄羅斯聯邦的意向。

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塞瓦斯托波爾市分開投票,投票結果亦分開計算。

烏克蘭政府「中止公投決議」

3月7日,烏克蘭代總統亞歷山大•圖奇諾夫簽署命令,中止脫烏入俄公投決議的效力。他說,牽涉到烏克蘭領土獨立的問題,必須全民公投才能決定。

3月8日,烏克蘭東部的親俄派在頓涅茨克哈爾科夫第聶伯羅彼得羅夫斯克等多座城市集會,要求仿效克里米亞,就「脫烏入俄」議題進行公投。

國際反應

此公投未獲得親西方的烏克蘭臨時政府的承認。烏克蘭當局在克里米亞公投結果發布之後隨即宣布克里米亞議會的決定非法。

歐洲理事會主席范龍佩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當天發表聯合聲明,稱克里米亞公投與烏克蘭憲法和國際法相違背,因此此次公投是非法的,其結果將不被承認。由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組成的七國集團也發表聲明,稱克里米亞公決沒有「法律效力」,將不承認公決結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