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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體育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馬鞍山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皖〔2001〕86號)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馬鞍山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馬機編〔2002〕2號),馬鞍山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馬鞍山市體育局,市體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體育工作的直屬機構[1],參照省體育局「三定」規定,結合馬鞍山實際,確定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體育發展戰略,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負責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布局,組織重大體育競賽,協調全市性體育競賽,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統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2],依法實施對體育市場的管理與監督,提供體育服務保障,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調、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

(九)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

(十)指導縣(區)體育工作,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馬鞍山市體育局 相關視頻

2020年馬鞍山市體育中考
體育局宣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