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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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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立場新聞 學歷 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學學士 出生 1960年 性質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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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驊,GBS(英語:Barnabas Fung,1960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法官。
簡介
馮於1960年生於英屬香港。1985年獲得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專業證書。1987至1994年私人執業,並於1991至1993年間在香港大學兼職講師職務。1993年,被委任為香港司法機構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01年出任首席區域法院法官,2006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9年獲行政長官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1] ,並分別於2013年及2017年再度獲委任。他的現任任期到2022年8月16日止。[2][3][4]
爭議事件
政治審查立法會參選人
馮驊自2009年起出任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選管會在沒有諮詢立法會的情況下,突然要求立法會參選人於法定選舉提名表格之外,額外加簽一份新增的聲明確認書,亦警告若簽署後違反承諾,會被狀告虛假陳述罪。其後,選管會又發出政治背景審查郵件,並藉此褫奪5名本土派人士的參選權,是香港歷史上的首次。引發部分市民不滿。
拒絕設立「關愛隊」
在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質疑有人重複排隊,阻礙長者、殘疾人士及孕婦等投票。建制派政黨要求在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設立「關愛隊」,讓有需要人士優先投票,但被選管會主席馮驊拒絕。,葛珮帆和團體「選舉公平關注組」均要求撤換馮驊,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