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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簡稱:浸大學生會)是代表香港浸會大學全體全日制本科生、副學士生的唯一組織。本著民主自治精神,促進同學德、智、體、群四育,鼓勵同學關心社會﹑認識世界、爭取同學應得的福利與權益、促進大學發展,以及提高大學聲譽,與校方一道為爭取大學應得之地位。凡取得香港浸會大學學籍的全日制學生,而又曾繳交基金及每年會費者,均為本會基本會員,可出席所有本會舉行的會議,並於選舉時享有提名、和議及投票等權利,也可享用學生會之福利、設施及參與活動。
介紹
學生會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大會及全民投票,兩者閉會期間由聯席會議處理緊急而重大之事務。中央常設架構為四權分立,由幹事會、評議會、仲議會和編輯委員會分別掌管行政、監察、司法及刊物出版之權力。首任會長是冼定國,現任會長為方仲賢,對外代表浸大學生會。除中央架構外,浸大學生會轄下共有47個註冊組織,包括15個學科學會、4個宿生會以及29個附屬組織,為同學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曾為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的正式成員。2015年4月23日,學生會舉行全民投票表決退聯而獲得通過,成為第三個退出學聯的院校學生會。退出學聯後,浸大學生會仍與其他院校學生會保持定期對話,一同關注社會事務,爭取民主的政治制度和建設公義社會。
歷史
1968年1月,《浸會學生報》創刊。11月,「香港浸會書院學生聯會」易名為「香港浸會書院學生會」。
1969年5月,文學院同學為紀念「五四運動」舉辦一連串活動,但屢遇波折,座談會因講者臨時缺席而延期,後來得知是校方個別人士以此活動含政治意味而通知講者不要出席。此事引起學生強烈不滿,學生會亦介入交涉,文學院五四運動籌委會又發表聲明澄清。同年學生會及十三系會同學聯會反對學校加學費,最終校方同意減收十元。
1970年5月27日,學生會舉行靜坐,抗議校方增收學費,六百名同學響應。
1974年9月,學苑、中大、浸會及理工四份學生報協議合辦「新中國專輯」,惟在處理三篇稿件上意見不合,互相指責帶有政治偏見,合作告吹。
1977年,校方要求學生會修章,否則會禁制其活動,遭到學生強烈反對。校方後來藉著學生集會的手續問題,開除了七名學生會負責同學,又發信警告十五位同學(包括一名根本不在場的女同學),結果激發歷時半年的衝突。一千七百多位同學簽名反對校方的做法,許多家長及世界各地的華僑學生組織聯合質詢校方。翌年,該七名同學獲准復學。
1985年,學生會放棄在學界基本法諮委選舉中投票,認為選舉時間過於短促(十三天內進行整個選舉程序),無法貫徹民主精神,更可能被一班參與學界關注基本法聯席會議的同學所壟斷。
1992年,學生會舉行「升格與改名」簽名運動,超過三千名同學支持。國事學會壁佈板貼上涉嫌誹謗的匿名打油詩,遭一名職員起訴。由於國事學會非為法人團體,因此轉訴浸會學院及國事學會會長。校方在學生事務委員會上,提議由校方覆檢所有學生刊物、大字報、海報等,引起校園激辯言論自由和文責自負的問題,建議因學生反對而作罷。
1993年,學生會問卷調查(收回一千九百份問卷,回應率達六成四)顯示,八成同學支持「香港浸會大學」為校名,六成同意取消非主修必修科如宗教科目。學生會為學校正名一事,在簽名運動中提出四項要求:一、檢討非主修的必修課程安排;二、檢討強迫同學出席學生活動的制度;三、遷調民主牆;四、在校董會、教務會議中加入學生議席。
1995年,學生會擬脫離校方獨立註冊,礙於財政帳目不清,進程受阻。
1997年,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公佈《公民自由和社會秩序諮詢文件》,學生會發表聲明,批評該文件侵犯基本人權。11月底國殤之柱移至浸大展覽。
2003年,學生會與校方向教統局提出有關削資的意見。
2004年,學生會主辦網上《浸大人如何看浸大》問卷調查,成功收回問卷2,137份。學生會及其他學生組織合辦籌款週及名為「食貴」的晚宴,為校方籌得超過港幣8萬元。同年,學生會通過全民投票修改會章,通過學生會獨立議案,並將於零五年三月一日正式向政府註冊,成為法人。通過學生會架構由幹事會、代表會的兩權分立重組為幹事會、評議會及仲議會的三權分立制度。籌備成立獨立的編輯委員會,以便更有效地發揮傳媒的監察功能。6月學生會會長陳啟駿由於不滿校方在珠海建分校一事上從未諮詢學生意見,於校董會中離席表示不滿及遺憾。
2005年3月1日,學生會正式完成架構重組,由以往的幹事會、代表會兩權改為幹事會、評議會及仲議會三權分立,另設一傳媒監察機構編緝委員會。此外,學生會亦於同期正式脫離學生事務處向政府註冊成為法人。
201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學生會進行全民投票,就「由2017年起,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委員會 成員須由一人一票而票值均等的選舉產生」,及「由2017年起,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必須接受公民提名方式提名參選人」進行表決,得到大多數的贊成票而獲得通過,成為學生會在香港政制發展議題上的立場。9月,學生會響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發起為期一星期的大專生罷課運動,迫使政府正視港人追求真普選的訴求;其後因得不到政府回應,部份罷課學生衝入政府總部前的公民廣場而被警方拘捕,被捕者包括時任學生會會長陳天俊及副會長王瀚樑,此舉激發大批市民與學生到金鐘聲援及佔領,罷課運動發展成長達數月的雨傘運動 ,運動期間,學生會、浸大關社、快樂地、BUTV等各個校內組織、學會、宿生會全力支援佔領運動,又在校內發起物資收集,為佔領區提供後勤補給。
2015年3月,校長陳新滋教授批評雨傘運動, 又呼籲學生要「看清形勢」、不要反對人大八三一決定,不但漠視同學的訴求,更勸喻港人向中共獨裁政權低頭,此舉引起大部份同學的不滿。學生會其後發起聯署,批評陳新滋已失去「禮義廉恥」, 因此「從今以後再不以校長之名相稱,直至能省悟前非」,幹事會同時發動同學到校長室門前要求對話,並把反對口號貼滿校長室的所屬樓層。
2015年9月4日,評議會通過委任第七名仲裁員,出缺多年的仲議會因符合仲裁員人數要求而正式成立,在浸大學生會獨立十周年的時刻確立四權分立的學生自治制度,成為學生會近半世紀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2016年2月23日,學生會經全民投票表決,大比數通過要求廢除特首必然校監制、增加校內民選校董等議案。
2016年11月23日,學生會抗議浸大食坊獲續約,於浸大食坊舉行抗議活動,並向膳食附屬委員會主席麥勁生教授遞交公開信,促校方「撤回續約決定」、「決策公開透明」。學生會成員以食蟲抗議,並高叫口號「拒絕劣食,踢走蟲can」。
2017年2月9日,由於住返浸大校園的25M(S)專線小巴提出加價,由4.5元加至4.7元,浸大師生認為加價不合理,又認為校方沒為同學向署方反映意見,學生會舉行「校巴日」,以抗議運輸署放任加價。當日浸大學生會提供兩條循環線,往返九龍塘站及浸會大學新校(逸夫校園及浸會大學道校園)和舊校(善衡校園),同學上車前須出示學生證方可免費乘搭校巴。而學生會將在各車站豎立會旗或設置等車告示,以供同學識別等車位置[1][2]。
2017年2月18日,編輯委員會於週年大選諮詢大會指學生會幹事會候選內閣「壑鈺」有成員疑為共青團員,同日「壑鈺」發聲明,表示因其閣員之一疑似為中國共青團成員,為免該閣員當選,決定內閣全部13名成員退選。若學生會四大架構中有兩個架構懸空,學生會兩架構會面瀕「斷莊」。
2019年3月,第五十二屆幹事會候選內閤「千鵠」於第五十一屆周年大選(補選)中成功當選,並於3月23日正式上任,會長為方仲賢。同時仲議會經從缺一年後亦正式重新組成,首席仲裁員為鄭冠聰。
參考文獻
- ↑ 浸大學生會發起校巴日 對抗專線小巴加價. 東方日報. 2017-02-03.
- ↑ 九龍塘港鐵站至浸大小巴又加價 學生會辦「校巴日」抗議. 香港01. 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