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影視劇節目製作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主要職責
(一)起草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領域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活動。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研究、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組織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1];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對外產業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全市文化創意、動漫、網絡遊戲產業發展。
(八)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負責廣播電視專用網[2]和頻道頻率的技術規劃、管理;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對電影、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收錄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進行監管;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對全市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活動進行監管。
(十)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一)依法承擔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十二)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參與指導對外文化宣傳工作和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管理市文物局。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讓公共文化服務常態化發展 ,搜狐,2019-12-16
- ↑ 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設新趨勢 ,搜狐,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