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陝西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陝西省宗教事務局)是主管陝西省全省民族宗教事務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指示,組織開展全省少數民族和宗教情況調研,擬定民族宗教地方法規,並督促實施,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開展和少數民族經濟及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依法管理全省宗教事務,審核審批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辦好宗教院校[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我省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二)組織開展對全省少數民族和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提出我省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具體政策,草擬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四)負責協調兼職委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工作;協助擬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規劃,督促檢查規劃實施情況,擬訂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五)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辦相應事宜。
(六)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指導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八)負責組織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九)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對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國家宗教局落實宗教外事歸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審核審批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市、縣民族宗教工作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
(十一)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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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領導介紹 ,陝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 陝西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