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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監察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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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監察委員會是由阿拉善左旗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阿拉善左旗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1] ,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2018年1月10日,阿拉善左旗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

盟委委員、旗委書記王旺盛,旗人大主任司俊強出席儀式,王旺盛書記和司俊強主任為阿拉善左旗監察委員會揭牌。這標誌着我旗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在全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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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三級監察委員會全部掛牌成立!附大事記

2月2日上午,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盟委書記羅虎在,盟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恩和特布沁共同為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揭牌。盟委委員、秘書長王銳出席

2月3日上午,興安盟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盟委書記張恩惠與盟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俊共同為盟監察委員會揭牌,盟紀委監委全體幹部共同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2月3日,阿拉善盟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盟委書記、盟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包鋼,盟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盧利明共同為盟監察委員會揭牌。

內蒙古自治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大事記

2017年

自治區兩支考察調研組,分赴山西省和浙江省,就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考察學習。

2017年11/4

自治區紀委組織召開全區盟市、旗縣(市、區)紀委書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培訓會,從紀委角度出發,先培訓、先學習、先動員,為改革試點工作打牢思想基礎。

2017年11/8

全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培訓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傳達學習中央有關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精神,對全區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動員培訓。自治區黨委書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李紀恆出席會議並講話。

2017年

自治區紀委常委擴大會議召開,專題傳達學習11月11日在山西召開的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研究提出具體貫徹意見,並對改革重點工作進行部署。

2017年

自治區黨委召開全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傳達學習山西會議精神,審議並原則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全區政法機關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相關制度。

2017年

包頭市青山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這是我區首家正式掛牌成立的監察委員會,標誌着我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步入全面深入開展的「快車道」。

2017年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印發《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統籌指導政法機關支持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等10項制度,政法機關支持監察體制改革制度機制正式建立。

2017年12/1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內黨辦發﹝2017﹞40號),各盟市實施方案相繼出台。

2017年

由自治區紀委副書記、常委帶隊的11個督查組分別赴各盟市開展第一輪改革試點督導工作。

2017年

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金國在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呈報的《關於貫徹落實中央紀委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情況的報告》上作出批示:「內蒙古工作既好又快,走在前列,予以充分肯定」。12月21日,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恆在自治區紀委呈報的《自治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上批示:「自治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展好。請再接再厲,紮實有序地把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

2017年

截至2017年12月20日,自治區82個市轄旗縣(市、區)級監察委員會全部掛牌成立,人員轉隸全部完成,均實現集中辦公。

2018年1/5

自治區編辦印發《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事項的通知》,核定自治區紀委監委內設機構19個,行政編制262名。

2018年

經包頭市監察委員會批准,包頭市青山區監委、東河區監委對3名涉嫌違紀違法人員採取留置措施。這是全區各監委成立以來首次使用留置措施。

2018年1/19

截至2018年1月19日,全區9個設區的市、103個旗縣(市、區)級監察委員會全部掛牌成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檢察機構涉改部門人員轉隸工作全部完成,共劃轉編制1953名,轉隸1623人,問題線索移交6001件,辦案設備、車輛等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所有紀委監委全部實現集中辦公。

2018年1/23

自治區紀委監委內部管理運行「四個一」制度(即《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常用文書》)經自治區紀委主要領導審批通過,待自治區監委成立後印發。

2018年自治區紀委監委轉隸融合業務培訓班舉辦。自治區檢察院所有轉隸人員、自治區紀委各紀檢監察室人員以及派駐機構負責人參加培訓。

2018年1/31

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劉奇凡同志當選自治區第一屆監察委員會主任。2月1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2]第一次會議,任命王月勝、陳繼清、喇軍、代欽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任命苑瑞先、包波、 鄭東波、趙光炯、火亮為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委員。同時任命了興安盟、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監察委員會成員。

2018年2/2

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2018年2/3

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興安盟、阿拉善盟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