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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敬銘(1817年-1892年),字丹初,是陝西朝邑趙渡鎮(今陝西省大荔縣朝邑鎮)人,理財有道,被稱作晚清的「救時宰相」。

生平

早年屢次參加會試,均乘興而去、失望而歸

閻敬銘出身商人之家;拜師關中書院。中早年屢次參加會試,均乘興而去、失望而歸。無奈之下參加了「大挑」考試。閻敬銘寫詩作文都不賴,可相貌很普通,甚至有點「歪瓜裂棗」。 閻敬銘被「大挑」淘汰後,又不能幹其他事情,只能又捧起書本苦讀。好在經過一番苦讀,終於在1845年成功考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兩年後「分戶部以主事用」,

胡林翼的舉薦,稱其「公正廉明,實心任事,為湖北通省僅見之才」

咸豐四年(1854),補戶部主事,丁母憂守制。咸豐六年(1856),補原官。 咸豐九年(1859年)胡林翼奏調他去湖北「總司糧台營務。累遷郎中,擢四品京堂。」胡林翼生病後還專門推薦他「授湖北按察使」。 咸豐十年(1860),擢升員外郎,總管湖北前線糧台營務。赴嶺東鄉剿匪有功,擢升郎中,歷任候補四品京堂。得到胡林翼的舉薦,稱其「公正廉明,實心任事,為湖北通省僅見之才」,擢升湖北按察使。

嚴樹森繼任湖北巡撫,推薦閻敬銘「才可救時,湖北賢能第一

同治元年(1862),嚴樹森繼任湖北巡撫,推薦閻敬銘「才可救時,湖北賢能第一」,署布政使。同年,調遷山東,先後署山東鹽運使、山東巡撫、工部右侍郎等職,參與剿太平軍、捻軍及宋景詩叛亂。 同治三年(1864),實授山東巡撫。 同治四年(1865),僧格林沁戰死於曹州,閻敬銘率軍積極防禦捻軍。次年,閻敬銘赴濟寧,與曾國藩商定分扼黃河、大運河的策略。 同治六年(1867),因疾歸鄉,以工部右侍郎召,不起。

刀闊斧進行改革,親自入庫清點,數十名大小官員,都受到了應得的懲處

光緒三年(1877),山西大饑,奉命察視賑務。 光緒五年(1879),彈劾吉州知州段鼎耀貪污公款,禮部尚書恩承、禮部侍郎童華奉使四川的時候過境擾民。 光緒八年(1882)閻敬銘任戶部尚書,閻敬銘就任之後立刻大刀闊斧進行改革,親自入庫清點。御史陳啟泰上書彈劾太常封卿周瑞卿和戶部司官在雲南報銷案中受賄。閻敬銘將戶部歷年的賬冊一一清查,揭開了很多的內幕,使得與案情有牽連的數十名大小官員,都受到了應得的懲處,革職的革職、流放的流放,戶部官員幾乎一網打盡。甚至連軍機大臣景廉王文韶,以及兩朝帝師翁同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 在閻敬銘的整頓下,戶部變成了清王朝最「摳門」的部門,戶部官員們再也難以上下其手了。

諫阻慈禧太后修圓明園,會廷議錢法,失太后旨,因革職留任

光緒九年(1883),充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晉協辦大學士。 光緒十一年(1885),授東閣大學士,這「時上意將修圓明園,而敬銘論治以節用為本,」這事顯然觸怒了慈禧,她便以閻敬銘「不能仰體朝廷裕國便民之意,飾詞廷宕」為罪,把閻敬銘「交部嚴議」,「會廷議錢法,失太后旨,因革職留任。」 光緒十三年(1887),復職,四次上書告老還鄉,得到批准。 光緒十八年(1892),卒於山西寄寓,追贈太子少保,諡「文介」。 [1]

晚清重臣閻敬銘

「晚清重臣閻敬銘」作為閻敬銘傳記,基本上以其生平經歷,官場任職先後為序,以史實為依據,記述了閻敬銘在各個時期的活動,少有軼事傳說及一般小說的文學創意,引伸,描寫。傳記後編撰了少部分閻敬銘致朝廷奏摺及部分書法,對聯等作為傳記部分的佐證和補充。「晚清重臣閻敬銘」資料來源,一部分取自「國家清史編撰委員會資料中心」選自社會科學院收集總匯之「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中「閻敬銘檔」此檔多達十數冊,「晚清重臣閻敬銘」因篇幅所限,只取其少許;另一部分為我們祖傳及著者多年收集整理所存之資料。[2]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譚廷襄
山東巡撫
同治元年-同治六年
(1862年-1867年)
繼任:
丁寶楨
前任:
董恂
戶部漢尚書
光緒八年正月辛亥-光緒十一年十一月癸亥
(1882年3月13日-1886年1月3日)
繼任:
翁同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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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