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海事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江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是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局,行政上隸屬長江航務管理局。設置宜賓、瀘州、重慶、宜昌、三峽、荊州、岳陽、武漢、黃石、九江、安慶和蕪湖海事局等12個分支海事局,管理江蘇海事局、長江通信管理局、長江引航中心和後勤管理中心。負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管理、水上安全通信、長江引航以及長江幹線航道、通信等綜合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環境保護[1]、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有關多邊與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管理或負責規定區域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負責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三、按照授權,負責船舶檢驗機構、引航機構、船員服務機構、海員外派機構和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的註冊、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船員服務簿和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舶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或具體實施轄區船舶防台、水上搜尋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船旗國」「港口國」和「沿岸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強制引航監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盜、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八、負責港口建設費、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九、按照授權,負責監督管理或指導規定區域內的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負責轄區航道現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通信行政管理和現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船舶營運證件檢查。
十、負責管理、指導本局機關和所屬分支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規劃計劃、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規費徵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科技教育、政務信息、審計、紀檢監察、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群團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長江海事局管轄宜賓合江門至江蘇瀏河口2695.5公里長江幹線(其中上游段1050.3公里,中游段626公里,下游段1019.2公里),江蘇南通238公里海岸線7500平方公里海域搜救責任區,根據部省協議負責1535.8公里支汊河流和19個水庫、湖泊的水上交通安全[2]監督管理。轄區涉及川、渝、湘、鄂、贛、皖、蘇、滬等6省2市行政區域,橫貫成渝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等主體功能區和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
參考文獻
- ↑ 環境保護淺談(其一) ,搜狐,2022-12-12
- ↑ 船舶消防應急演習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搜狐,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