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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學講義》,類別:研經注釋,作者:黎業文。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1]》《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2]》一共27卷。

引 言

A.聖經這本書

聖經》(TheBible)是基督教(或天主教)的經典,基督教的信仰和教義的知識皆是出自這一本書。歷代以來,它是基督教會和基督徒信仰和宗教生活最高權威的指示,是無法被取代的經書。現在讓我們更深入的認識這本「天下第一大經」(TheFirstBook),或「書中之書」(BookofBooks),或「天下奇書」(TheMiracleBook)。這本聖經單在1800至1950年約一百五十年間總共印刷了十五億本。現今的翻譯本已超過了二千種文字,百分之九十七的人類可直接用他們的文字或方言來閱讀聖經。雖然聖經的古抄本成為最有值錢的古董,但是它真正的價值不在於多少錢,而是千萬人因閱讀聖經而可以認識耶穌基督並且獲得生命(約20:31)。

名稱

《聖經》這名詞是來自希臘文的βιβλια,這字在中文聖經中出現有廿次之多。除了羅馬書一章二節及提後三章十五節原文使用「聖經」以外,其它在原文只使用「經」字,中文聖經把這字翻譯為「聖經」(太22:29;可12:24;路4:16;24:32,45;約2:22;5:39;徒1:16;17:2,11;18:24,28;羅15:4;林前15:3,4;加3:8,22;提後3:16)。新約所使用的「經」字一般是指舊約聖經(太21:42;可12:10;路24:27;羅9:17等等)。英文的Bible是從希臘文直譯過來。當時的猶太人和基督徒也使用γραφη(拉丁文譯為Scripture,經書)來形容他們常使用的聖經,例如,太21:42「那經書」;羅1:2「聖書」;約12:24「律法」;路24:44「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徒28:23「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等等來表達。

至於「新舊約聖經」這詞語卻是來自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6,14節的用法。保羅稱猶太人的經典為「舊約」,而稱他和當時的信徒為「新約」的執事。在舊約時期,當時的人稱他們的經書為「約書」(王下23:2)。保羅也在加4:24提到「兩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8:7,8使用「前約」和「後約」來說明兩個不同的啟示時期。因此,後來初期教會的信徒自稱他們是在「新約」里,而耶穌是用他的寶血立了這「新約」,固有立約的杯(太26:28;路20:22)。從此,我們使用「舊約」(OldTestament)指聖經前三十九卷書,而使用「新約」(NewTestament)指聖經後面的二十七卷書。

形成

《聖經》的起源或形成是一個神跡。它是由六十六本書卷,超過四十多位不同時代的作者,經過一千五百多年,逐漸寫成。雖然這四十多位作者處在不同的時期,終生未謀面,但是他們所寫的書卷卻可以組合成一本完整無瑕的書。今日我們所擁有的聖經卻是經過許多次的抄錄、傳遞、逼迫、翻譯而來(注一)。

在公元303年,羅馬王帝多克里先(Diocletian)下令焚毀所有的聖經,但是它至今(至一九八四年)已被翻譯成一千八百多種的語言(整本新舊約),單行本(福音書)已被翻譯超多過二千多種語言或方言。(注二)每年全世界的銷售量平均達三千六百萬本。單單在一九七九年,聯合聖經公會就銷售了五億一百萬卷(全部或部分)的聖經。每年聖經的銷售勝過任何一本書。

正典

正典(Canon)這字的意思是「量竿」(加6:16)。所謂正典著作(CanonicalWritings)乃是指那些構成信仰和宗教生活的規範書卷。後來漸漸為新舊約目錄之專用名詞。表示這些書卷都是神所啟示(聖經本身使用「默示」(inspiration)這個字)(提前3:16)。「默示」的原意是指「神的靈吹氣而成」。這也是大公教會/全世界教會所接納為正統及唯一的經書。

舊約正典有三十九卷,是以猶太人的語文希伯來文寫成(除一小部分是用亞蘭文寫成,例如,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

新約正典有二十七卷,是以當時地中海一帶國家通用語言希臘文寫成。

如今,釋經學已成為解釋以上這些正典書卷的一門學問或技巧。

排列次序

A.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排列分為三部:

律法(Torah):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末記、民數記、申命記

先知(Nebiim):喬舒亞記、士師記、塞繆爾記(上下)、列王記(上下)、以賽亞書、

傑里邁亞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書卷(Kethubim):詩篇、箴言、喬布記、雅歌、路得記、傑里邁亞哀歌、傳道書、

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尼赫邁亞、歷代志(上下)

總共是二十四卷,因為在希伯來文舊約中,塞繆爾記、列王記、歷代志都不分上下,以斯拉與尼赫邁亞及十二小先知書合為一本,這是因為這幾卷書寫於一個捲軸中。

B.希臘文舊約。一般稱為七十士譯本(TheSeptuagint,縮寫LXX)。拉丁文、英文、中文聖經皆沿用七十士譯本的次序來分類,雖然中英文的舊約都是由希伯來文舊約翻譯而來。

排列也分為三部:歷史書(五經和史着)、詩歌書、先知書。同時七十士譯本也把次經包括入內。

C.新約聖經的排列次序多是根據亞他那修(公元367年)或是迦太基大會(公元397)所通過決定,雖然之前新約早已形成。引用該大會對新約的話說:「新約書卷有福音四卷、使徒行傳一卷、保羅書信十三卷,還有一封給希伯來人的書卷也是他寫的、使徒彼得的信有兩封、約翰的三封、雅各布一封、猶太一封,及一本約翰啟示錄。」

次經和偽經

舊約三十九卷及新約二十七卷所組成的《聖經》是基督教會所承認及接納的正典。

因為正典的組成是經過很長的時間,在過程當中又有許多文件也隨着這些正典書卷一起傳遞和閱讀。後來初期教會的教父和多次的大公會議也經過多次的鑑定,把六十六卷歸納為「正典」,一些「次經」(apocrypha),更判定一些為「偽經」(pseudepigrapha)。

舊約次經共有十四卷(天主教接納十五卷次經)。天主教在1546年舉行天特會議(TheCouncilofTrent)時把次經接納編入聖經之內,稱這些次經為「旁經」。次經多是寫於兩約中間時期,也多以啟示文學形式寫成。計有:所羅羅的智慧、傳道經、多比傳、猶滴傳、以斯拉上下卷、瑪喀比上下卷、巴錄書、傑里邁亞書信、以斯帖記補篇、亞薩利亞禱言、蘇撒娜傳、比勒與大龍。

新約的次經也有十一卷,初期教會把它們與正典隔開是因為它們不是使徒所寫或是監視下受教會閱讀的。計有:巴拿巴書、革利免一、二書、黑馬牧人書、十二仗徒遺訓、彼得啟示錄、保羅行傳、老底嘉書、希伯來福音書、玻利甲致腓利比書、伊格那修七書信。一般上,我們只承認次經的參考價值,卻沒有接納它們為正典。

舊約的偽經也有三十多卷,新約的偽經有四十五卷那麼多(不詳列)。教會沒有接納偽經,反而判定它們為「假」的經書(注三)。

有句話用來辨別這些經書,說:「聖經是神的話,次經是人的話,偽經是神話。」——

注一:關於聖經的傳遞過程,請參看麥子格,《新約經文鑑別學》康來昌譯(台北:華神,1981)。

注二:關於所有的譯本,請參考ScripturesoftheWorld(UnitedBibleSocieties,1984).

注三:詳細資料,請參考馬有藻,《次經概論》(香港:基道,1982)。

抄本和譯本

所有聖經的原稿已失去,相信是因為初期教會在受到逼迫中遺失或被毀壞了。如今留下來的是許許多多原稿的抄本。今日不同語文的譯本聖經都是從這些抄本中鑑定出來。當時的書寫材料先是一些蒲草本(Papyrus),後來是用牛皮(Vellum)(提後4:13)。當時各地教會有中一些專門人員負責抄寫聖經。一直至十五世紀發明印刷術以來,抄謄聖經的工作才停止。如今我們所擁有的聖經手抄本,整本或部分的,不少過二萬五千份。從事研究這些抄本的卻是聖經鑑定學者的專門工作。一些著名手抄本有:

西乃山古抄本(CodexSanaiticus)。

梵諦岡古抄本(CodexVaticanus)。

亞歷山大古抄本(CodexAlexandranus)。

一九四七年開始在死海邊昆蘭山谷發現許多的「死海古卷」(DeadSeaScrolls),多是舊約希伯來文的抄本。

聖經的古譯本也是我們今日聖經譯本重要參考數據。基督教有許多古譯本,例如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譯本、埃塞俄比亞譯本等等。猶太教也有亞蘭文譯本,稱為他彌谷(Targum)。

關於三十多本不同的英文譯本和多本不同的中文譯本,請另參考有關資料(注四)。

B.釋經學的基礎

一.聖經是「神活潑的聖言」(徒7:38)。「活潑」意指是「活」的,在每個時代它的解釋和意義都適合用的。這說明每個時代的讀者必須應用釋經學來解釋這活潑的聖言。

二.聖經要求「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把神的話語切割的適當〕真理的道。」(提後2:15)。這說明今日講解聖經的人應該使用釋經學來作正意的分解工作。

A.定義:「解釋」(ερμηνευω,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是聖經所使用的字眼。

路24: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文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ερμηs明白了。」

ερμηs(Hermes)原本是希臘一位神的名字。這位神的特性就是將其它神的話傳遞並講解給世人。他也是科學、發明、口才、寫作、藝術之神。「解釋」就是從這個字義而來。

舊約:Pithron(解釋)這個字。通常是指解釋夢、奧秘方面。

新約:hermeneuo用於解釋、說明、翻譯(林前14:28)。

「釋經學」(Hermeneutics)或解經(Interpretation)並不等於「注釋」(exegesis)。「注釋」則是釋經學原則/解經方法的運用。

為何需要釋經學?

一.聖經是的話語:解釋聖經確定神在聖經里說了些什麼,也決定神所說話語的意義。聖經不可「隨私意解說」(彼後1:19-21),也不可「強解」(彼後3:15-16),不然就是「自取沉淪」(彼後3:16)。

二.聖經是在幾千年以前,借着不同的人,也用人的語言寫出來,因此時間、歷史背景、語言、文化的差距、地理等等因素都須要嚴謹的釋經學來發掘聖經中的真理。

C.解經者的條件和工具

解經者之必備條件

一.他是一位重生的人

a.聖經是神為基督徒特別預備的書。重生的人必有追求認識神話語的熱情及存有饑渴慕義的心(太5:6;彼前2:2)——

注四:D.Coggan,TheEnglishBible(London:Longman,1963),S.Kubo&Specht,SoManyVersions?(GrandRapids:Zondervan,1975),中文聖經新譯會,《中文聖經翻譯小史》(香港:天道,1986)。

b.重生的人必然敬畏神,並樂意順服遵行主的聖經的教導。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行祂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約7:17),「敬畏神是知識/智能的開端」(箴1:7)不敬虔的人「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7)。

c.重生的人有真理的聖靈與他同在。「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

二.他必須有掌握解經的能力和技巧

這是附加的條件。雖然重生的人有真理的聖靈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但是釋經學能幫助他們更深入及更全面的掌握聖經的意思。

a.聖經是用語言寫成,解經者必須有撐握語言學的能力。聖經的原文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今天有許多原文的字典,文法書籍,經文匯編等等書本來協助即使不懂得原文的解經者來為聖經注釋。

b.他必需學習和運用釋經學的原則和方法。

解經者的工具

為了更有效地發掘經文中的意義,作為一位解經者,他不只是一位重生的人及有掌掘解經的技巧,他也必須有解經的工具。

一.一本或多本不同譯本的聖經。這讓解經者容易作比較,確定一些難明的字詞。

二.對聖經的認識。這包括聖經的歷史背景、地理、風俗、著作者和讀者、經文的文法和文字的使用,最後還要對聖經有一個全面性的認識。現今有許多這類的工具書已出版,可以在基督教的書局購買得到。

三.一些聖經辭典,匯編,或是注釋書。這類工具書也可以在基督教書局中購買。

參考文獻